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个人意外保险可以继承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个人意外保险可以继承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遗产可以由外甥或外甥女继承吗?
你好,我们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除非被继承人在遗嘱作了特别交代,否则,我国现行法律中,外甥或者外甥女是不可以继承舅舅或者姨妈的遗产的,当然也包括侄子侄女不可以继承叔叔姑姑的遗产。
即将于2021年实行的民法典,对此作了重大修改,即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甥侄男女继承舅姨叔姑遗产成为可能。
我们先来看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为什么说只是成为可能?因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可以。这些条件主要包括:
我们通过下面的例子来解读,先来看看下面这张图:
张三有一位姐姐张二,一位弟弟张四。其中,姐姐张二已去世,留有两个子女王一和王二;弟弟张四还健在,有三个子女张四一、张四二、张四三。
如果人意外死了,他的公积金和社保能取出来吗?
个人意外身亡,他名下的公积金和社保是能取出来的。根据***院《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续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社会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帐户余额可以继承。由此可看出,个人死亡名下的公积金和社保险帐户余额都是可以取出的。
社保如果是在岗职工,只能拿回个人缴费的那一部分,公司所缴纳的就进入国家统筹账户了,是不能拿的。 如果是居民自己缴费,那只能拿回个人缴费的8% 其它也是进入国家统筹账户,自己或家属是拿不到的。
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相关规定:参保人在职期间死亡或离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金和利息可以继承。继承额一次性支付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个人账户的其余部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个人账户是完全可以继承的。其余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充公”,不予返还。
参保人员或退休人员意外死亡,医疗保险怎样继承?
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没有继承人的,转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一次性缴交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死亡的,其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尚未划入个人账户部分转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参保人员或退休人员意外死亡,丧葬补助、一次性抚恤金偿付标准(深圳)?
丧葬补助费: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别按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
感谢邀请。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个人帐户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当然是可以取出来,但是,社保并不是所缴纳钱都能取出来,只有计入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资金可以依法继承。队个人帐户外,根据各地规定,继承人还可以领取一定标准的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
住房公积金死亡提取条件:
1、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公积金缴存职员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3、有公积金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死亡提取所需资料:
2、死亡证明或宣告死亡证明;
3、提取转账账户;
4、其他证明材料,例如继承、遗赠公证书。
【备注】:具体提取所需资料,依据本地公积金政策执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个人意外保险可以继承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个人意外保险可以继承吗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