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意外保险有延长时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意外保险有延长时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湖北籍车辆延长保险期限,车主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要注意什么?
1.保险顺延适用保单为:正常一年期的车险保单,不包括短期单和临时保险
3. 顺延时间:1月23日—-全省通告疫情结束时间 ( 精确到天),在复工后,保险公司会自动批改加在电子保单上
4.疫情期间脱保再续保如何算顺延天数: 脱保天数不补, 但按该车现在续保后,按续保起期至全省通告结束的天数为范围,在新签的保单上按实际受影响的天数顺延(脱保天数不含)
5. 脱保车辆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是车辆还是有天灾,水灾,火灾或意外车损的情况,都由车主个人承担。
6.脱保车辆超90天,再续保时无法享受续保优惠并且要求验车。
2020年3月4日,湖北省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了《疫情防控期间湖北地区车辆保险期限自动延长的实施细则》!
细则已经发布两天了,但是还是有很多朋友没弄太明白,尤其是涉及具体的算法!其实就车主而言,搞清楚两个关键词,就可以摸清楚来龙去脉!
第一个关键词是:“有效”!
只要疫情防控期,保险是有效的,不管是直接覆盖,还是期间续保,在没有出险的情况下,后期都会按照疫情防控天数,直接补给你!
第二个关键词是:“没用”!
有效的前提下,只要你没出险(被动的高空坠物除外),就默认没有使用保险,后期就会按照天数延期!
整个文件的大概意思就是围绕这两个关键词展开的!以目前公布3月10日复工为例(具体以***公布为准),疫控期是47天!只要你的车险在这47天都是有效的,而且没有使用,那么这47天后期直接补给你!
那如果有效期刚好在疫控期内,比如脱保了或者新车保险,这种情况就按照实际的有效期来补偿,以今天起算为例,到3月10日截止,只剩下4天,那么今天买的新车保险,或者之前脱保了今天才续上的,后期只补4天!以此类推!
疫情防控期间,能够正常在路上使用的车辆,万一发生碰撞,报了保险,相当于你已经使用了保险,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就不会再补偿了!
还有不明白的,可以关注或私信我!
湖北籍车辆从1月23日起至疫情结束(以***通知为准)期间保险期限延长。什么意思呢?就是***设疫情持续2个月,即1.23-3.23,那么车辆保险在原保险12个月基础上延保2个月。前提是保单没有过期。
具体操作规则:
1.机动车辆保险期限跨过疫情防控期间的,在现承保保单保险期限内延长,延长天数为疫情防控期天数。
2.对于疫情期间到期车辆,完成续保后在新签保单上做保期延长。
3.在疫情防控期间承保的新车保单及疫情前已脱保、疫情期间再投保的保单,保险期限延长天数为保险起期至***公告取消车辆禁行之日零时的天数。
4.在疫情防控期间已办理停驶的车辆保单,停驶期短于禁行期的,保险期限延长天数为保单顺延时长减停驶时长。
5.存在跨省续保的保单,则湖北本地保单保险期限不予延长。
3月4日,按照疫情期间禁止机动车辆行驶的管控要求,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湖北省保险行业协会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湖北地区车辆保险期限自动延长的实施细则》,对受疫情影响的湖北地区机动车辆保险期限给予延长……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2020年1月23日至疫情防控结束前有效的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保单的保险期限进行延长。保单延长时间以***公告的疫情防控期为准,全省统一。
起始(车辆禁行)日期为2020年1月23日零时,终止日期为省***公告的取消车辆禁行之日零时。
1.机动车辆保险期限跨过疫情防控期间的,在现承保保单保险期限内延长,延长天数为疫情防控期天数。
2.对于疫情期间到期车辆,完成续保后在新签保单上做保期延长。
3.在疫情防控期间承保的新车保单及疫情前已脱保、疫情期间再投保的保单,保险期限延长天数为保险起期至***公告取消车辆禁行之日零时的天数。
4.在疫情防控期间已办理停驶的车辆保单,停驶期短于禁行期的,保险期限延长天数为保单顺延时长减停驶时长。
5.存在跨省续保的保单,则湖北本地保单保险期限不予延长。
希望能帮到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意外保险有延长时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意外保险有延长时间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