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怎么注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怎么注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怎么注销?
参保人员出现死亡、出国(境)定居、重复参保且无法转移衔接或已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况,应终止城乡居保关系,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参保人员)应到服务中心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对不涉及个人账户继承的,可由参保人员家属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城乡居民医保注销所需材料
1、《业务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3、参保人员死亡的,应提供:
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须注明死亡时间);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

能够确定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安文书或公安部门及街道(乡、镇)、村(居)委会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或确定其家属***的有关证明、情况说明和支付丧葬费用的相关原始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销居民卡、社会保障卡需要提供材料:本人或代理人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理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需注销的社会保障卡,人力社保相关终止业务办结证明。
社保卡需要注销的,请参保人或代理人到人力社保业务窗口办结各项业务及相关终止手续后,携带人力社保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卡中心窗口办理社保功能注销手续,然后到指定银行窗口办理银行功能销卡手续并交还社保卡。
城镇户籍的,可以将养老保险转回"户籍所在地",医疗暂不可转。如果因意外死亡是可以进行退保销户的。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怎么注销?
1、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因各种原因终止市社会保险关系,需要办理社保卡注销手续的,持相关材料到市社保局医疗工伤治疗科办理注销卡业务;
2、社保人员核实资料后打印《社保卡销售通知单》,持卡人持《社保卡销售通知单》和社保卡到市辖区内发卡银行任一分行办理卡销售手续;
3、经批准后,网点工作人员应注销持卡人的医疗账户。医疗账户余额加应计利息在10个工作日后转入持卡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城镇居民医保注销方式有以下两点:
1、申请人到办理机构进行注销登记申报。
2、办理机构、区经办机构分别进行初审、复审、审核认定符合注销条件的,进行注销登记。
审核认定不符合注销条件的,不予注销。申请人自办理机构正式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到服务中心领取业务核定表,也可由村居协办员代为领取。
社保城乡居民保险网上怎么注销?
持卡人登录[_a***_]人力资源和社保局***,进入“服务大厅快捷入口”,登录“滨州社保卡服务网”。
2、登陆“滨州市社保卡服务网”,在“社保卡网上服务大厅”点击“社保卡信息***集(个人)”功能。
3、登录“滨州市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未注册人员请先注册)。
4、依次点击“社保卡”、“社保卡注销业务”,选择注销原因,获取手机验证码。
5、输入验证码后点击“社保卡注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怎么注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怎么注销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