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医疗保险减免政策文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城乡医疗保险减免政策文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中央对失独家庭有什么政策?
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应该得到全社会的照顾和温暖。当然,中央***也非常关心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因此,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失去独生子女的补贴政策,包括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并提供相应的医疗救助,帮助他们参加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失去独立家庭可以享受中央***提供的经济援助、经济适用房优先安排、城乡医疗等优惠政策和相关补贴。失去独立的家庭一次将获得3万元的补贴,包括1万元的精神舒适费和2万元的失去独立补贴。
此外,中央***对失独家庭的补贴政策包括经济、住房和养老金,但经济补贴政策因地区而异,具体如下。
1.经济援助:城镇失独家庭专项扶助标准提高到每月270元,农村也提高,即每月150元;
2、经济适用房优先安排:***生育贫困、租房困难的***生育困难家庭,如失独家庭,可申请经济适用房,优先安排;
3.养老保障:符合条件并参加新农合、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按规定给予参保缴费补贴
根据《国家卫生和***生育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等关于进一步做好***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规定,加大经济扶助力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经济扶助标准。
自2014年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中央财政按照不同比例对东、中、西部地区予以补助。 法律依据 《国家卫生和***生育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等关于进一步做好***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第一条加大经济扶助力度。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经济扶助标准。自2014年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中央财政按照不同比例对东、中、西部地区予以补助。
失独家庭医保补偿标准?
一、统一城乡失独家庭补助标准
湖北省失独家庭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70元(伤残)、340元(死亡)
二、住房保障:优先安排保障住房
湖北省对生活困难、住房困难的家庭给予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优先安排权,其中,在同样的申请条件下,对失独家庭老人给予优先照顾。
三、养老保障:优先安排养老机构
对于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人给予安排养老机构的权益,同时优先照顾失独家庭老人。
四、失独家庭每月可领取500元扶助金
2016年1月1日起,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扶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每户发放1万元一次性抚慰金。
五、失独家庭纳入城乡医保救助范围
将失独家庭成员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并帮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有再生育意愿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参加生育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要将其接受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生育手术及再生育服务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纳入支付范围;免费向农村居民提供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生育手术服务,并给予住院分娩补助;对确需实施***生殖技术的,要做好咨询指导工作,并给予必要的帮助。鼓励和支持各级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建立社区医疗服务巡诊制度,为***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便利的就医条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医疗保险减免政策文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医疗保险减免政策文件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