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医疗保险救助怎么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城乡医疗保险救助怎么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城乡居民医保补贴怎么领取?
1、申报
每年的1月和7月,只要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所述社保中心提交资料,一年只能申报一次。
2、核查
社保中心会对参保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对送资料人进行登记造表(登记资料人的姓名、送资料时间、联系电话)。
3、公示
社保中心会对一些符合医疗保险补助条件的参保人员会以张榜的方式进行公示参保人员名单。公示5天后没有异议的,有社区汇总后将汇总表及申请资料统一上报至接到社保张复核。
4、审批
区医保中心会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之后,将送往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进行审定。
5、告知
街道社保站会及时将之前进行审批的结果会在第一时间反馈给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居民医保补助怎么领取?
一般情况下,职工/居民交了医疗保险之后达到一定条件之后,即可按照下列步骤领取医疗保险补助:
1、申报
每年的1月和7月,只要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所述社保中心提交资料,一年只能申报一次。
2、核查
社保中心会对参保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对送资料人进行登记造表(登记资料人的姓名、送资料时间、联系电话)。
3、公示
社保中心会对一些符合医疗保险补助条件的参保人员会以张榜的方式进行公示参保人员名单。公示5天后没有异议的,有社区汇总后将汇总表及申请资料统一上报至接到社保张复核。
4、审批
区医保中心会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之后,将送往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进行审定。
5、告知
住院结算单的城镇补贴是什么?
是指***补助标准。***补助是按照参保居民人数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予的补贴,不直接支付给个人。2013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省级财政对我市参保居民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6元,补助后的差额部分,由市、县财政补足。
住院病人救助项目?
(一)资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个人缴纳的费用,由***给予全额资助。
(二)住院救助。对救助对象患病住院治疗(含住院分娩)发生的、属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可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含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以下的费用),扣除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额后,给予一定比例或一定金额的救助。
(三)特殊门诊救助。对救助对象患特殊病种及治疗项目发生的、属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可报销范围内的门诊费用(含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以下的费用),扣除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额后,给予一定比例或一定金额的救助。
特殊病种及治疗项目范围参照当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确定。
(四)日常救助。对“三无”人员、70周岁以上低保对象等特殊困难人员,县级民政部门每年发给一定金额的门诊救助金(核定后存入其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五)定额救助。对患重大疾病而无力治疗的低保对象,县级民政部门根据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生出具的疾病诊断书,经调查审核后,给予一定金额救助,帮助其及时住院治疗。
(六)二次救助。对享受上述医疗救助后,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家庭特别困难的救助对象,各地可根据当年城市医疗救助基金结余情况再次给予救助。
第二类救助对象享受的医疗救助范围包括:
(一)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有困难的,由***酌情帮助解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医疗保险救助怎么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医疗保险救助怎么用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