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统筹养老保险卡丢失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城乡统筹养老保险卡丢失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大病统筹卡丢掉怎么办理?
1、拨打医保服务热线962218(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报失。报失时,应据实提供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医保卡***和单位名称等信息。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后电话挂失成功,并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因提供的信息不全或错误,造成电话报失不能确认的,参保人应及时办理书面报失。
2、携带本人有效证件(***、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书面报失手续,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
医保卡丢失了统筹别人能取走吗?
医保卡丢失后,别人不能取走统筹账户的资金。
首先,医保卡里的钱是不能取现的,只能用于医疗费用。统筹账户的资金更是属于每一个医保投保人,不是个人可以随意支取的。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未经许可,他人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取走医保卡上的钱属于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会受到刑事处罚。
其次,医保卡是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障的凭证,原则上仅限于参保人员本人使用。如果使用他人的医保卡住院报销,属于骗保行为,情节严重的将面临刑事处罚。
最后,如果医保卡丢失,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办理销毁手续,防止财产损失扩大。同时,可以通过社保局等渠道,申请办理补发新的医保卡。
因此,医保卡丢失后,统筹账户的资金是安全的,别人无法取走。但为了防止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建议尽快办理补发手续,并加强个人财物的保管。
职工医保卡丢失如何办理?
1、社会保障卡遗失后,凭本人身份证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书面挂失手续。
2、书面挂失时,参保人应填写《济南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卡挂失单》。
3、受理书面挂失后,通过中-行金融网络即时停止该卡金融结算功能,通过社会保险网络即时冻结医疗保险个人帐户,24小时内停止该卡结算功能。
医保卡补办途径:
社会保障卡遗失后补卡
选择补卡或者换卡。
补办卡应先行预挂失,有三种方式:一是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96102”电话挂失;二是持本人***到社保卡服务网点书面预挂失;三是在社保卡服务网点、定点医疗机构内设置的自助终端电子触摸屏上进行自助预挂失。经确认后,挂失的社保卡停止结算功能。预挂失有效期10天,超过后自动解挂,社保卡恢复正常使用。如果急于看病就医可到本市任意的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撤销挂失手续。
预挂失之后,正式挂失手续应由本人办理,特殊情况下如行动不便、高龄等可委托他人代办。挂失人应出示本人***,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原件与复印件。在正式挂失的同时应办理补卡手续,当场填写申请单,交给社保卡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办理后开具领卡证明,该证明可作为补卡人补卡期间的临时就医凭证。15个工作日后,补卡人持本人的***和领卡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
因卡片污损、残缺无法辨认卡面信息及不能在读卡机具上使用的,持卡人需持原卡和本人***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申请换卡人持本人***和领卡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
参保人员在申请补(换)社会保障卡期间,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要主动出示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集有关的信息,并上传费用明细。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结算医疗费用时,全额收取现金,出具相关单据,参保人员持新的社会保障卡按原流程进行医疗费用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_a***_]规定予以保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统筹养老保险卡丢失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统筹养老保险卡丢失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