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可以继承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城乡养老保险可以继承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了两个月过世?
城乡养老保险领了两个月过世了,是可以到乡镇养老办公室申请退还剩余的缴费的。应该是需要配偶或子女带着相关的证明和银行卡到社区或者乡镇的养老保险办公室去办理退费,退费有一定的审核时间,审核过后,剩余的费用应该会打到银行卡上的。
新农保可以继承吗?如何继承?
1、参保人员(含参保缴费人员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在一个月内到农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手续。
2、参保缴费人员死亡后,可将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及村(组)集体补助的养老保险费的本息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3、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死亡后,可将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及村(组)集体补助的养老保险费本息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时从社会统筹基金中一次性支付死者生前四个月养老金作为丧葬费,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扩展资料:
1、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者,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2、投保人领取养老金,保证期为十年。领取养老金不足十年身亡者,保证期内的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无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丧葬费用。领取者超过十年长寿 者,支付养老金直至身亡为止。
3、保险对象从本县(市)迁往外地。若迁入地尚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将其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给本人。
4、投保人招公、提干、考学等农转非,可将保险关系(含资金)转入新的保险轨道,或将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还本人。
谢邀。
对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根据《***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部分已经出台的部分省份新农保暂行管理办法来看,参保人在60周岁之前身故的,除***补贴外,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即个人缴费的全部金额及历年利息扣除管理服务费,可以依法继承。而参保人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的,保证期为10年。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故者,其保证期内剩余年限的养老金,可由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一次性继承或分期继续领取至满10年保证期;无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由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负责支付其丧葬费;领取养老金超过10年仍健在者,按原标准继续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身故后养老金发放终止并清户,其法定继承人不再享有任何继承利益。
农村老人去世以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是否可以继承呢?
大家都知道我们缴纳的养老保险等到60岁以后才能够领取,那如果农村的老人60岁以后去世了他的子女是否有权利继承他的养老保险呢?这个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原因分析
养老金也是遗产的一部分,农村的老人去世以后。他们的子女以及合法的继承人都可以继承他的养老金,网上有这样的一个段子“你把我笑死,是不是想要继承我的花呗呢?”其实在某些程度上他们是类似的。
遗产内容:我们农村的遗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各种生活用品、其中也包括农产品(林木与牲畜) 、图书文物等收藏、以及允许的一些生产资料、知识产权,以及合法范围内的其他合理的产权。也就是说这些财产只要是你合理合法所得的,基本上都可以被继承。其他人也无权干涉,也不能干涉。
养老保险当然属于合法合理的财产,它是同样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的。在继承的时候也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在农村一般很少有出现这样的矛盾,但是在一些大城市尤其是涉及的利益比较多,合理的分间,或者是继承,成了非常重大的问题。尤其是资金涉及上亿甚至是几十亿时,他们这些人有时很早就立了遗嘱,就是防止发生一些意外。
1.指定受益人:现在买养老保险或者是其他的保险,基本上都会指定合法受益人。如果在养老金上面或者是在遗嘱当中指定的有合法受益人,应当由受益人来领取养老保险。
2.没有指定受益人: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的,还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①投保人缴费期间身亡:也就是说在缴纳的期间内,还没有到领取的年限。投保人缴纳的全部养老金,应当是由合法的继承人或者是指定的受益人退还,而且还是全部退款。
②领取养老金期间身亡: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因为有些地区它有规定的领取年限,而有些地区就没有。可以将缴纳的全部养老金归还给继承人,没有继承人的可以指定受益人。然后一些机构还要赔付丧葬费用等。
遗产在继承过程当中如果没有遗嘱的话,可以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就是由他的配偶、子女、[_a***_]按顺序依次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就是兄弟姐妹等。但是如果是在农村的话,很少有规定遗嘱的,而是有一些习俗默认为儿子继承父母的全部财产,如果儿子不在,那就是他的配偶或者是子女来继承,当然这是在农村普遍的情况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养老保险可以继承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可以继承么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