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 2、《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管理上有哪六项职责
- 3、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规程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 5、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
- 6、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社会保险费缴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到其***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缴纳;(二)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
《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管理上有哪六项职责
该工作负责职责如下:《社会保险法》第八条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职责作了总体性的规定,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负责社会保险费核定并确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费率,依法征收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对经办机构的职责规定,主要体现在:(一)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这些服务包括: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待遇支付、档案管理、咨询服务等。
社会保险管理体制一般为集中管理,即机构设置***用在全国设立自下而上、自成系统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体系的办法,达到对社会保险资金进行统一征集、调剂、集中管理,运用的目的。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规程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未经县级及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企业主管部门办理招用工手续企业自行招用的人员,本人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3万元,缴费年限一律按照10年认定,参加工作时间以本人提供的最早的原始档案资料认定。
本规程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划分为社会保险登记、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个人帐户管理、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等环节(以下简称登记、征缴、帐户管理、待遇审核、待遇支付等环节)。
办理资料: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中华人员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其它有关证件。【注】:具体办理所需资料依据当地社会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问题一:我国的社会保障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这几项社会保障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人社局或者社保局。职工办理退休,属于行政审批行为,一般是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人社局审批,经批准之后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保局)核算基本养老金。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从其参加工作之月起建立个人账户开始缴纳。以浙江省为例,依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第二十七条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用于记录个人缴费及利息等社会保险权益。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 (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然后经由社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上报区社保局,区社保局汇总后,报市社保局社会化管理服务处核实,通知离退休职工管理处办理养老金恢复手续。
法律分析:不补发,退休金是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办理退休手续的当月仍缴纳养老保险。法律依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第四十六条 社保经办机构每年对退休人员开展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
要建设统一的跨地区信息交换与结算[_a***_],将社保关系转移、异地居住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养老保险参保缴费集中查询服务、异地就业信息服务等跨地区业务纳入统一的支撑平台。
据介绍,该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社会保险服务相关机构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是全国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工作 指南 ,具有专业性的引导和规范作用。
第十五条 城乡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应填写《参保登记表》。
十经办管理服务与信息化建设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能力建设,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整合现有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充实加强基层经办力量,做到精确管理、便捷服务。
补缴应按补缴当年的缴费标准,补缴部分不享受***缴费补贴。第二十七条 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应于当月20日前,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乡镇)服务所办理补缴手续。
三十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网络化管理工作。三十负责承担全省各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运营管理工作。三十负责搞好全省各级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单位的财务、档案监督、指导和管理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个人办理的,去当地(户口所在地)的养老保险中心,或者是参加商业保险,如人寿,**保险等,如果是在职的,就比较简单了,直接由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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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桂政办发〔2014〕7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