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意外保险老板要扣我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意外保险老板要扣我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小时工,公司强行扣掉每个月30块钱的意外险,正常吗?
- 公司扣人身意外保险怎么办.公司改交多少?
- 公司扣我的意外保险赔偿不给我怎么办?
- 单位给了我一个社会保障卡,每个月扣我100多块钱保险?
- 上班3月正常离职却要扣一年的意外保险合法吗?
小时工,公司强行扣掉每个月30块钱的意外险,正常吗?
做为小时工,公司强行扣掉每个月30块钱的意外险是错误的!因为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劳动法。小时工是我国劳动工人的一个重要用工群体,用工企业也需要与小时工个人签订用工合同。与其他劳动者有同等权力!用工企业强行扣掉30块钱的意外险是违法的行为,小时工有权向劳动仲裁部门举报!
你反映的这家公司是不合法的,为职工购买社保是企业的强制义务,工伤保险部分的保险费也是由公司负担的,不应该扣员工的个人工资,你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投诉,反映这种情况。社保部门会责令企业给你们补缴的。
这样你先和单位协商,如果不行你就去劳动仲裁申请投诉他们,如果事实成立的话,你所在的公司是要受到罚款的。以上的信息仅供参考
公司扣人身意外保险怎么办.公司改交多少?
你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规定,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如人身意外险,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司扣我的意外保险赔偿不给我怎么办?
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或者拒不支付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主要材料: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身份证复印件(1份)。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社会保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单位给了我一个社会保障卡,每个月扣我100多块钱保险?
社会保险是单位交纳一大部分,你个人交纳一小部分,其中个人交纳的部分单位在你工资上代扣了,所以扣你100多块钱是没有疑问的。 这个卡是不需要密码的,你到医院挂号看病都可以用的。
你如果想知道里面有多少钱你可以到医院或者医保定点药店刷一下就可以知道了。
这个卡是你社会保障的“***”,上面有你的社会保障号,你如果一直工作,单位给你参保,如果不工作了,那你就以灵活就业人员续保(也就是说单位和你个人的都需你全部承担),只要你累计交满15年(当然你交的年限越多到达退休年龄拿退休金就越多,15年只是底限),到达退休年龄就可以享受退休待遇的。
如果在交费期间发生意外,你个人交纳的部分连同利息一次性退还法定继承人。
上班3月正常离职却要扣一年的意外保险合法吗?
下次回答的时候可以把问题写清楚,你与公司是否签订合同,你说的一个月的总工资百分之二十,还是工资的其他项。
没有签订合同,公司没有权利扣钱的,可以要求公司签订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保及经济补偿金等。
如果签订了合同
1、未满试用期三个月辞职,按现行规定,如果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每月最多只能扣除20%的工资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_a***_],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能提出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但可能面临仲裁时效的诉讼风险。没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时可以拿到以下的报酬:1、员工应付的劳动报酬;2、从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还要依法支付一年内的双倍工资。具体而言,就是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公司还是没签劳动合同的,不仅要按规定支付应付的工资,还要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并且支付时间最长是十一个月,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及提***讼主张权益。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是可以扣钱的,但如果责任不在你可以积极抗辩,协商不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单位***你积极应诉即可,抗辩单位的主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意外保险老板要扣我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意外保险老板要扣我的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