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临海城乡养老保险 领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临海城乡养老保险 领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临海农村失土养老保险可以退款吗?
失土农民养老保险能补缴。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时未满60周岁、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个人选择的缴费档次继续缴费,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 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标准继续缴费,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被用人单位录用的,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继续缴费,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失地农民指因***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征地时对所征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的人员。规定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失地农民方可自愿参保,年龄以居民身份证登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征地时间以征地批文为准。 对于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地方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每年养老保险金水平,按15年期限,从***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保险费用的支付,个人不负担缴费。从失地的当月起,开始领取养老保险。 对于男性年龄在45-60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40-55周岁之间的失地农民应加入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项目中。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与失地农民实际年龄之间的差额即为实际缴费年限。每年所需缴纳的费用由***,集体,个人三方共同承担。 ***负担的部分从***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再加专项的财政拨款,集体承担部分从土地补偿费和集体经济积累中提取,失地农民个人缴纳的部分每年定期自我支付。具体比例要合理,***出资应在50%以上,集体出资应在30%左右,个人出资在20%左右,坚持***保障为主,个人保障为辅的原则。失地农民达到缴费年限后,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 对于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的失地农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的主要任务是促进劳动力再就业,应从集体获得的土地补偿费中,提出一部分就业培训专用资金,使失地农民掌握新的劳动技能,增加就业机会,加快就业进程。 当这部分失地农民自谋职业后,应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项目,凭借失地农民身份证明,享受一定的养老保险缴费的优惠待遇。 失地养老保险制度将失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保,将从根本上解决被征地农民的长期基本生活保障的需要。
我妈是农村户口是台州临海的,在宁波工作社保交了6年了,但是现在有51岁,想问一下剩下的9年能一次缴清?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如果说自己的社保只交了6年,现在是51周岁,那么剩下的9年不能够一次性补交完成,必须要逐年交费,直到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周年,才能够正常的办理退休,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待遇。
因为女性的法定退休年龄是50周岁和55周岁,所以说55周岁也是正常的,一个法定退休年龄,那么实际上51岁还没有到达正常的一个法定退休年龄,所以也不能够正常的来办理退休,那么毕竟自己的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15周年这样的一个条件,所以说是不具备退休条件的,那么必须要延迟退休,逐年交费才可以。
而且很多地区都已经收紧了,养老保险补交的政策,所以必须要按照延迟退休逐年交费的原则来进行交纳自己的社保费用,是不能够一次性补交的。所以说,作为你母亲来讲,可能自己的法定退休年龄只能够到达60周岁才能够正常的办理退休,因为只有60周岁的时候才具备15年的一个累计缴费年限。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临海城乡养老保险 领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临海城乡养老保险 领取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