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补充养老保险政策诉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城乡补充养老保险政策诉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上诉中能对原始诉求进行补充吗?
不可以对原始诉求进行补充。当事人不服一审***,可以向二审***提起上诉。上诉请求只能针对一审判决结果,对一审***在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的错误进行上诉,不可以对一审诉讼请求进行增加或者补充。即使上诉人进行补充,二审***也不会进行审理。
诉讼过程中可以补充诉求吗?
回答如下: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根据案件的发展情况和需要,向***补充、修正或变更诉求。但是,补充诉求必须与原告诉求有直接关系,并且不得影响原告、被告的法律地位和诉讼权利。同时,被告也有权提出反驳意见和证据。如果补充诉求已经超出了原告提***讼的范围,***可能会要求原告重新***。
执行后可以补充提诉求吗?
执行后可以补充提诉求,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
所以,如果在执行过程中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或者执行标的存在争议,可以通过提出书面异议的方式向***提出诉求。如果对***的裁定不服,还可以通过上诉、申请再审等方式进行***。
在执行过程中补充提诉求可能会影响执行的进程和结果,因此需要在合理的时间和范围内进行。
事业单位职工社保断缴了怎么办?
1、自己办理:去当地社保局说明诉求,然后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办理补交。如果是自己离职等原因造成的断交不一定可以补交;
2、公司办理:社保断交公司是可以帮忙补交的,可以联系原公司帮忙补交,或者到新公司之后询问人事能否帮忙办理补交。
1. 如果是单位断缴社保,可以携带本单位的营业执照、职工名册等材料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
2. 如果是个人断缴社保,则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
3. 如果在社保断交期间未在新单位进行就业,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自行缴纳社保。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因此,如果社保断缴可能会影响养老保险待遇的享受。另外,根据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职工缴纳社保,避免出现社保断缴的情况。
开庭后未判决前原告是否有权补更诉求?
原告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时间: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补充养老保险政策诉求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补充养老保险政策诉求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