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被吓死属于意外保险赔付范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被吓死属于意外保险赔付范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吓死人要不要负法律责任?
要分以下四种情形:
1、主观如果是故意追求伤害或致人死亡的目的,手段恶劣,并且造成后果,根据结果定罪量刑.故意***罪\故意伤害罪.具体罪名结合法庭调查.
2、主观如果仅为戏弄,只有造成严重不良结果才会承担过失致人重伤或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仅为轻伤害,可能不会被认定为犯罪.
3、主观如果仅为戏弄而且手段并不过分,只是因为行为人不可获知的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应认定为意外***.
4、无意的话属于意外***,不负刑事责任,但可能要民事赔偿.但无论是否构成犯罪,造成后果,行为人都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被害人要以要求赔礼道歉;并要求对造成的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等)予以赔偿;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什么叫吓死人?
俗话说:“人吓人,吓死人”。这话有根据吗?回答是肯定的。
“三国演义”中的夏候杰,曾被张飞的三声巨吼,“惊得肝胆碎裂,倒撞于马下。”
现在证明,吓死的原因是由于心脏出了毛病。
美国的两名医学博士,曾用显微镜仔细检查了15名遭受惊吓致死者的心脏,发现剧烈的情结波动导致主脏功能受损而停跳,此与肾上腺素在恐吓下大量分泌有关。分泌肾上腺素的指令由大脑发出。
英国科学家于1996年10月30日声称,他们已发现大脑中有“恐惧中心”,具***置是颞叶前部的扁桃核。说是遇有惊恐,这就会作出反应,不耐惊的人则能导致心跳停止。
儿童脑子娇嫩,应变能力差,受惊吓后常常引起不良后果。有的虽然不一定被吓死,但被吓呆、呈得抽风的事情还是不少的。所以千万不要乱开玩笑吓唬人。
人为什么会被吓死呢?医学工作者研究发现,当一个人突然意外地遭受外界惊吓时,大脑会指令肾上腺分泌大量的儿茶酚胺。儿茶酚胺是一种神经介质,包括肾上腺素和去甲肾上腺素,主要由肾上腺所分泌。当人处于极度惊恐状态时,肾上腺会突然释放出大量的儿茶酚胺,促使心跳突然加快,血压升高,心肌代谢的耗氧量急剧增加。过快的血液循环如洪水一般冲击心脏,使心肌纤维撕裂,心脏出血,导致心跳骤停致人死亡。
幼儿和老人的心脏功能弱,经不起恐吓;妇女生性胆小,也难以承受惊吓;患有高血压或冠心病者,则会因恐吓引发心肌梗死而死亡。
国外医学研究人员在对吓死者的尸体解剖时发现,死者的心肌细胞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心肌中夹杂着许多红玫瑰色的血斑,说明出血过多,损害心脏功能。人不仅可以被突然吓死,而且也可以逐步受到恐吓因心理上无法承受而死去。
参加亲戚和朋友的聚会,有人因喝酒出了意外,把不相干的人“吓丢了命”,这不相干的人该怎么赔偿呢?
承邀答,亲友喝酒发生意外同桌人该承担怎样法律责任的问题:评心而论亲友相聚本为欢心称意之会,并无有害之心使亲友不幸,当出意外应属:意外***,因此同桌人不负法律责任;但可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当否请专业人事赐教!
应不存在赔偿的责任义务。
理由一,是过年在一起吃饭,不是平常有人提议或牵头发起的聚餐,是互相拜年留下来吃饭的习俗而为。如有人发生意外,如主人没明显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理由二,就是平时聚餐,同桌的人,只要对喝醉了的人尽到了照顾护送到家或医院的帮扶义务,也不承担责任。从道义出发,经济上帮点,另当别论。
理由三,前述情况都可不负责任,那听到别人喝酒意外了而吓死的同桌人,其他同桌人对吓死了的人的死亡,更不负担赔偿责任。如要赔,那以此类推,凡是一同做事出行的人因自己情况出了事,同事同行人都要担责任了?如此,需被追责受牵连的人就太多了。从道义出发经济上帮点,也另当别论。
有关法律规定与类似判例不少,可去学习参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被吓死属于意外保险赔付范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被吓死属于意外保险赔付范畴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