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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人口怎样退社保?
未到退休年龄失踪人员,单位可办理帐户封存、启封的变更手续,并需附公安机关证明或家属签名证明;宣告死亡的可办理终止帐户的变更手续,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余额作为遗产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人员失踪后领的养老金不需要退的。退休人员失踪,下落不明在6个月以内的,其退休待遇可照发,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暂时停发其退休待遇。如果走失的退休人员重新出现,或者知道他的确实下落,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可以恢复他应得的待遇,需要补发的待遇,应该如数补发,但是应该扣除其下落不明期间停发养老金后的发给他的供养亲属的生活困难补助和待遇。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夫妻,投保意外险,受益人是投保人,后离婚投保人交其余保费,如出险受益人会得到保费吗?
离婚后,前任还是受益人吗?
夫妻购买人寿保险,往往指定自己的配偶为受益人,离婚后一般又不愿意再让对方成为受益人,但受益人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自动变更,保险合同的效力也不会因为离婚而丧失
1.夫妻互相投保的保单,务必要在离婚之前变更投保人,因为我见过很多夫妻离婚时没提前做好保单投保人变更,离婚后另外一方不接电话不愿意见面配合变更投保人的情况,最终导致保单无法交续期保费而失去效力的案例
2.保险利益只看保险合同成立时是否具有投保利益,如果当时指定的受益人是前任,那么是受法律保护的,因为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他们有合法夫妻关系,具备法律所承认的投保利益,之后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是否离婚的事情保险公司是不过问的,一切以当时的保险合同为准。变更受益人需要被保险人的同意并签名,所以受益人的问题务必要在离婚之前就协商处理好。
3.根据您提问的问题,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关于离婚时保单受益人的问题处理,那么有三种方法供您参考:
A方法:投保人退保,拿回自己当时投保的部分保费,也就是不再给前任投保了,保险合同不存在了,这样也就不存在受益人一说了,而且退保也不需要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可以自己操作,当然退保会有损失,这个是实在没办法的一种方法
B方法:如果双方有孩子,在离婚之前变更受益人为孩子,这个一般都会同意的,虽然离婚代表夫妻感情破裂,但是孩子是亲生的,父母都爱自己的亲生孩子,所以变更受益人为双方的孩子,这样双方都会愿意且配合。
C方法:在离婚之前把受益人的问题跟前任沟通协商好,在前任同意的前提下,毕竟保费是你交的,如果他同意这张保单不用变更受益人,仍是原来的受益人,那么要把关于这个保单如何处理的意见结果写进离婚协议中,离婚时双方签字,以避免日后的可能会出现的***。
我相信,在夫妻决定为对方投保时是彼此相爱,也是想要跟对方守护到老的,但是情感破裂的时候,离婚也是无奈之举,这时候就会面临很多因婚姻关系破裂而带来的法律问题,离婚引起的保单问题远不止受益人这一个,还有投保人、保单利益分割等等多种问题,夫妻互相投保也是有一定风险的,所以谨慎选择,即使夫妻投保了,也没关系,切记在离婚之前把关于保单的问题协商处理好就行,千万不能拖到离婚后才想起来处理保单问题,到时候会很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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