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贵阳城乡医疗保险文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贵阳城乡医疗保险文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贵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支付待遇标准?
2021年贵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支付待遇标准如下:
筹资标准: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原则上不低于统筹区居民医保当年筹资总额的8%。
起付标准:一个自然年度内,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计算一次,且不高于7000元。各统筹区现行起付标准高于此标准的,参照此标准进行调整。
支付比例: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累计负担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含基本医保起付标准以下费用、先行自付费用),由大病保险分段进行支付,且分段不超过三段,分段支付比例不低于60%不高于80%,具体比例由各统筹区制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或相关部门以获取详细信息。
按照《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支付待遇标准的通知》(筑医保发〔2019〕30号)和《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筑医保发〔2019〕68号)文件规定,政策简介如下:
(一)基本医保待遇
1、普通门诊待遇:各区(市、县)域内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村级(含卫生服务站)达70%、乡镇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60%、一级和二级达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400元/年。
3、基本医保住院待遇:普通住院合规费用报销封顶线每人25万元/年,合规费用报销比例1级、2级、3级医疗机构分别达到77%、75%、60%。
(二)大病保险待遇
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赔标准为7000元。分段赔付比例为7000元(不含7000元)-60000元60%,60001元-90000元65%,90001元以上70%。医保扶贫对象大病保险待遇继续按《贵阳市医疗保障扶贫行动实施方案》执行。
贵州医保政策?
1.普通群众。在集中征缴期缴费的,按320元标准缴纳参保费用;在零星征缴期缴费的,按900元标准缴纳参保费用。
2.低保对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计生“两户”及计生家庭特殊成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以及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实行全年动态参保,不受集中征缴期限制,享受资助参保政策。
3.其他特殊困难群体。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的,按320元减去当地***资助参保资金后的金额缴纳参保费用;在零星征缴期内缴费的,按900元缴纳参保费用。
4.退役军人及配偶。军人退出现役当年、军人退出现役当年随军未就业配偶,实行全年动态参保,缴费不受集中征缴期限制,按320元标准缴纳参保费用。
5.新生儿。新生儿出生当年实行90日动态参保政策。零星征缴期,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含90日),使用户籍登记信息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的,按320元缴纳参保费用;出生之日起90日后(不含90日)参保缴费的,按900元缴纳参保费用。
6.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可在职工医保暂停缴费后90日内(含90日)参加居民医保,按320元标准缴纳参保费用;超过90日(不含90日)缴费的,按900元标准缴纳参保费用。
7.在校大中专学生原则上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参加居民医保。若为享受***资助参保的特殊困难群体,可以选择在学籍地或身份认定地参保,并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贵阳城乡医疗保险文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贵阳城乡医疗保险文件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