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是参公单位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是参公单位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社保中心属于事业单位还是参公?
社保中心是事业单位,社保中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主管人事行政和劳动行政的组成部门,其主要负责统筹拟订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等工作。
属于事业单位。根据机构改革,政事分开的原则,事业单位不再称为“局委办”,一律改为中心,原有的行政执法职能一律移交。目前社保中心属于人社局的下属事业单位,社保中心的干部职工一般都是事业编制,而参公。
残联就业服务中心是参公单位吗?
属于
文联、残联属于群团类参公单位,因为其具有部分行政管理职能,因此参照公务员管理,使用的是公务员行政编制。
残联,是各级***专门负责各类残疾人权益保障的部门,属于***参公事业单位。
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是参公单位吗?
人才服务中心可以算是事业单位。 人才服务中心是隶属于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的副局级事业单位。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人事代理、档案管理、牵头举行招聘应聘活动、对毕业生就业进行服务以及学历学位验证等工作。 人才服务中心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它在人力***配置从统包统配模式向发挥人才市场基础性作用模式的转换中形成的,其最基本的业务就是为单位招聘和个人求职提供信息和平台,发挥***在市场经济中的引导服务作用。
居民医保中心是属于什么性质的事业单位?
居民医保中心,属于什么性质的事业单位?
从机构编制上来讲,它应当是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其实,全国各地的机构构成是不一样,比如说很多地方都有自己的社保局,跟就业劳动人事是并列的。虽然国家已从07年就开始了大部制改革,很多地方把相应的职能部门都对应着合并到了一个局。
可是全国各地毕竟不太一样,协调管理起来也很麻烦。而且各地***理论上应当是有自己的自***的,尤其是县级***。所以很多地方有自己独立的特色机构。比如青岛开发区原先的劳动民政局,全国独此一家,别无分店。2012年直接分成了两个局,劳动局和民政局。后来,由于***院批复,黄岛区和胶南市合并建立新的黄岛区,开发区劳动局和人事局,再加上胶南人社局,合并成了新的黄岛区人社局。
正常的话,居民医保从中央上看是属于***院---人力***和社会保障部---下属事业单位社会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内设处室医疗保险处---下设科室居民医疗科。
呵呵,后面两个是我猜的。
看到没有,它们是一级压一级的。目前我们黄岛区是居民医保科,它跟职工医保科是并列的,但是他们都是社保中心的机构,社保中心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注意,人社局属于行政单位。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争议仲裁院,属于参公单位。
其实机构性质是很复杂的,大家可以多了解下。
医保中心也叫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属于人社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的职能有:负责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和管理; 在获取资格的单位中,择优确定医疗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 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提供相关的服务与指导等职能。
医保中心在省市一级全是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在县一级基本上都是普通事业单位,在这次事业单位改革中并未被划为行政类事业单位,只是划为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究其原因还是基层行政编数量限制。但是县级医保中心里面也有公务员,但编制都在局机关或者在其他单位过渡的身份,国家以后保留了公务员身份。
像这样承担行政职能,但是定性为普通事业单位的在基层一抓一大把,这个单位在县一级还算可以,在省市一级比较强势,因为定点医疗机构认证在市一级手里。这个单位在县一级以后参公可能性还是很大的,因为上级部门比较有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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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公所在的城市,医保中心并不是单设机构,而是社会保险事业局(简称社保局)的内设科室,全称叫医疗保险待遇科,由该科室负责指导各城区医保的缴交、报销等事务。由于社保局是人社局下属的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因此从岗位性质来看,医保科是当然的参公事业编。
人社局是一个大局,除了社保局,在小公这里,人社局下的二层机构还包括就业局、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干部培训管理办公室、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及几大技校、职教中心。这些单位除了社保局和就业局是参公,其余全部为全额事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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