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辽宁城乡养老保险补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辽宁城乡养老保险补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辽宁允许一次性补缴养老金吗?
①农民工能补交养老保险。按现行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应从与职工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之月起参加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②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
辽宁社保补缴?
一、申报程序
1、各参保单位首先登陆辽宁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门户网站点击下载相关表格资料;
2、在单位报盘程序中使用《新***单位基础信息***集》模块填报单位基础信息,录入完毕保存至U盘,并用A4纸打印两份加盖公章;
3、在单位报盘程序中录入参保职工信息,⑴未参加过医疗保险的职工信息请在《职工新参保批量申报》模块中录入;⑵已参加过医疗保险的职工信息请在《职工续保批量申报》的模块中录入;录入完毕保存至U盘,并用A4纸打印一份加盖公章;
4、每月1-15日内持以上材料以及相关资料到辽宁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各分支机构单位参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及核定手续;
失地农民补缴职工社保最新政策?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一次性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整改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1〕51号)文件精神,需要对被征地农民一次性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进行整改,根据我县情况,现将整改方案公告如下:
一、调整对象
2017年1月1日前本人没有在企业参加我省职工养老保险或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险参保纪录,2017年1月1日后以被征地农民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2021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被征地农民。
二、调整方式
原实际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年限权益最早的24个月(缴费不足24个月,按实际月数)的权益调整记录到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指数不变),被调整的原缴费个人账户部分(本金)原则上按原到账日期计息。因缴费基准变化需要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个人不承担。
可以去当地县一级的社保局就可以补缴的。现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可以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轨。也就是说,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被征地农民只要补足缴费额,就可以像职工一样享受退休待遇。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如下:
1、A档(已取消),缴费标准(每人):4000元,待遇标准(每月):180元
2、B档,缴费标准(每人):7000元,待遇标准(每月):250元
3、C档,缴费标准(每人):10000元,待遇标准(每月):300元
4、D档,缴费标准(每人):18000元,待遇标准(每月):380元
5、E档,缴费标准(每人):26000元,待遇标准(每月):470元
如果你已经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想要补缴也是可以的。考虑到参保人员的承受能力,60周岁以上人员一次性补缴的标准适当有了降低。每增加1周岁,一次性补缴标准降低5%,依次递减到70周岁。补缴后,能领到的退休金大概是1300元上下浮动。
失地农民社保补缴的新规定:保持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金两部分构成。然后***、村集体、个人一同出资。个人自愿缴费标准分为3600元和6600元两个档次,选择了之后,就不能再改动。
按年缴费分为了100-800元缴费档次,而且国家对于失地补贴给出了严格的政策,***承担费用为养老保险最高档次乘以补缴年限[_a***_]得到的应缴费总额的60%;部分失地的,***承担费用为应缴费总额的60%乘以实际失地比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辽宁城乡养老保险补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辽宁城乡养老保险补缴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