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社会保险服务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社会保险服务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应该怎么办?
个人认为您这个问题除参照《劳动法》以外,还需要参照《社会保险法》进行解决。
根据《劳动法》第一百条 不缴纳保险费处理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以上法条明确了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要面临的处罚,而且根据人社部《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县级及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应将其列入社保“黑名单”:
(一)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失信主体将被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对以后企业的贷款、资质申请、******购资格审核等相关领域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劳动法的规定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参加社保,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社保,有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30日内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
可就是有这样的用人单位,就是不给职工缴纳社保,职工应该怎么办?法律法规中有什么可以保护职工权益的规定吗?
职工权益的保护
社会保险是职工入职的基本保障,包含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5项待遇。每一项都有各自的作用,尤其是工伤保险,关系到每时每刻的职工工伤保障。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缴纳社保,职工可以主动提出离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另外,不给职工缴纳社保的单位,多数也不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还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自入职次月起支付双倍工资,至工作满一年为止。
不管有什么经济补偿或者双倍工资,用人单位都应当给职工补缴社保。如果没有按时给职工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应当自应缴之月起,每日支付5/10000的滞纳金,相当于年化利率18.25%呢。
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滞纳金,三个保障,一环接一环。所以,企业还是不要违法的好。
职工应当收集证据,比如工作牌、工资发放证明、考勤记录之类的东西,向劳动监察或者劳动仲裁部门提出***,足够违法的用人单位喝一壶的。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应该怎么办,根据我的经验,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或者是主动辞职,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按照社保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者入职后的三十天内,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按照社保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但是员工在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可在充分收集证据材料的前提下,首先可和公司协商解决。由于社保问题事关员工今后养老就医等民生问题,所以员工应当亲自出面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协商,如果人力***部门不作为的,可直接和公司老板协商;二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或是社保部门举报。如果自己和公司协商无果,公司仍然坚持自己的错误做法,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是社保部门举报,要求社保部门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三是提请劳动仲裁、人民***提***讼等手段,此外还可寻求当地工会等给予法律援助。
总之,由于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而形成的劳动***比较普遍,***成本也比较高,时间也比较漫长,作为劳动者属于弱势的一方。如果进公司的时间比较短比如两个月左右,发现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最好的办法是抓紧时间辞职。如果长期在这种公司工作,将对自己今后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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