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苏州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苏州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苏州居民医保怎么申请?
1.参保单位于每月11日至次月6日(截止至17: 00) 申报期内,到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参保、停保申报手续。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可根据功能设定,在上述申报期内,通过“网上申报平台”办理。
2.申报期截止后,社保(医保)经办机构于10日前进行结算,确定各参保单位当月医疗保险费应缴数额。参保单位可于每月11日后,至社保(医保)经办机构业务窗口,或使用自助打印设备(限已办理经办人实名登记的单位),或通过医保“网上申报平台”打印《苏州市参保单位医疗保险费结算表》。
苏州医保新规?
第一,企业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记入金额有增加。享受企业职工医保退休待遇人员个人账户全年记入标准提高50元,按年龄段分别调整为:70周岁以下由1150元提高到1200元;70周岁以上由1350元提高到1400元。
第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待遇做相关调整。据了解,吴江辖区内定点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普通门诊限额内结付比例分别由30%、35%提高到35%、40%;参保居民每人年内最高补偿限额由350元提高到400元。
第三,居民医保门诊特定项目限额内结付比例做相关调整。恶性肿瘤放化疗、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异在门诊使用专科药物的治疗费用,在22万元限额内基金结付比例由65%提高到70%;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在门诊使用专科药物的治疗费用,在8000元限额内基金结付比例由65%提高到70%;血友病患者在门诊使用专科药物的治疗费用,在60000元限额内基金结付比例由65%提高到70%;重性***人在门诊使用规定的抗***药品时所发生的费用,在2000元限额内基金结付比例由65%提高到100%。
第四,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有调整。在苏州市范围内定点或指定转诊医院住院超过起付标准至2万元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基金结付比例由65%提高到70%;在苏州市以外的指定转诊医院住院的超过起付标准至2万元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基金结付比例由45%提高到50%。
第五,老年性白内障门诊特定项目标准有调整。老年性白内障在门诊行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植入术的门诊特定项目费用限价由3500元提高至3800元。结付比例职工医保90%,居民医保由65%提高到70%。
第六,增加重性***门诊特定项目两个病种。重性***门诊特定项目增加“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和“癫痫所致精神障碍”两个病种。
苏州医保新规定2023年最新?
一、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类型调整为:老年居民、其他居民、学生儿童和大学生。
二、2023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调整为:老年居民每人每年1500元,其他居民每人每年1100元,学生儿童及大学生每人每年700元。
三、2023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老年居民每人每年490元,其他居民每人每年51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00元,大学生每人每年190元。
四、户籍迁入本市不满10年的老年居民、本市户籍失业人员以及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人员,按照本地同类型居民同等标准缴费,各级财政给予同等财政补助。
五、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苏州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苏州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