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苏州城乡医疗保险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苏州城乡医疗保险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苏州医疗保险险种39902是什么?
这个意思是说您的社保是按照3930作为标准进行缴纳的
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
苏州医保统筹支付标准?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和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的待遇不同,下面分别向你介绍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和职工医疗保险的住院结报比例: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大病住院实行分医疗机构类型管理、分段结付医疗费用,保险周期内的医疗费用累计计算。
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1)本区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付标准:即在相城人民医院和全区所有乡镇卫生院住院的,参保人员在结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起付线以上4000元以下部分(含4000元)按60%比例结付,超过4000元以上部分按80%比例结付。
(2)市级医疗机构结付标准:即在苏大附一院、附二院、附儿院,苏州市立医院(二院、三院、四院),苏州市五院、七院、中医院、广济医院(限***治疗),苏州市九龙医院、中国人民***第一○○医院、苏大附一院广慈分院(限肿瘤治疗)住院的,参保人员在结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起付线以上4000元以下(含4000元)部分按45%比例结付,超过4000元以上部分按50%比例结付。
(3)经批准转外地***、专科医疗机构的结付标准:参保人员在结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起付线以上4000元以下(含4000元)部分按40%比例结付,超过4000元以上部分按45%比例结付。
(4)参保人员大病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在一个参保年度内累计计算,累计实际结付最高额度为12万元。
运用中医、中成药、中药饮片治疗的部分医疗费用在上述结付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
二、职工医疗保险在结算年度内,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参保职工按比例结付:
参保职工住院费用超过起付标准,在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以内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与个人按结算年度累计分段结付。其中4万元(含4万元)以下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5%的比例结付;4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都按95%的比例结付。累计超过10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结付95%,个人自负5%
苏州医保卡可以给家人用吗?
不可以,只能“职工医保家庭共济”
那么,什么是“职工医保家庭共济”呢?它指的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可供家庭成员共济使用。
据悉,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主要是将允许家庭成员共济,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费用,以及探索用于家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等个人缴费。
■ “允许家庭成员共济”并不等于“医保卡可以全家使用”
拓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允许家庭成员共济,并不是说“一人参保,全家享受”。
医保卡(社保卡)或者国家医保电子凭证里有我们每个参保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照片、社保编号等信息,实行“一人一卡”,和***一样,仅限本人实名使用,必须“专卡专用”。
拓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是指个人账户里的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家人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负担费用;而医保卡对应的是每个参保人的待遇,住院和门诊重症、慢性病等专属本人的待遇资格不能“共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苏州城乡医疗保险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苏州城乡医疗保险政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