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杭州城乡养老保险几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杭州城乡养老保险几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杭州社保交多少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根据《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第十六条 参保人员在本统筹地连续参保缴费至在本统筹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法定退休年龄时,本统筹地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含),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含)的,可在办理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审核和退休待遇核定手续后,按规定享受本统筹地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
未达到上述缴费年限要求的参保人员,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本统筹地户籍的,在本统筹地连续参保缴费至在本统筹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法定退休年龄,应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参保缴费至达到上述缴费年限要求后,可按规定办理并享受本统筹地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
(二)非本统筹地户籍的,但在本统筹地用人单位就业并连续参保缴费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可在本统筹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应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参保缴费至达到上述缴费年限要求后,可按规定办理并享受本统筹地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
非本统筹地户籍的,除国家、省、市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另有规定外,未在本统筹地用人单位就业,也不符合本统筹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不能办理并享受本统筹地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
杭州社保退休规定?
杭州社保的退休规定如下:
市社保局审批退休的范围:市属企业参保职工、部省属企业参加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职工、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参保职工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人员。
退休审批的条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上述人员,必须符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满规定年限(“中人”10年,“新人”15年)两个条件,方可办理正常退休手续。
办理正常退休的审批程序:符合办理正常退休手续的人员,由单位填报《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和基本养老金审批核定表》《职工连续工龄视作缴费年限审批表》《杭州离退休(供养)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申请表》,经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社保局审计调研室审批。
杭州市养老保险不够15年怎么办?
1. 可以选择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者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来弥补不足。
2. 杭州市养老保险需要缴纳满15年才能领取养老金,如果不够15年,可以选择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者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来弥补不足。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缴费标准相对较低,但是领取的养老金也相对较低。
商业养老保险则是由保险公司提供的,缴费标准和领取的养老金都会根据不同的保险产品而有所不同。
3. 另外,如果不够15年但已经年满60岁,也可以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但是领取的金额会比缴满15年的养老金要低。
杭州市户口的人,社保只交了四年就到退休年龄了,可不可以一次性补交完呢?
杭州市户口的人,社保只交了四年就到退休年龄了,可不可以一次性补交完呢?
很遗憾,这种情况不能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只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逐年缴费。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都有明确的政策范围的,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发布(2016)132号文件明确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能以通过补缴的方式来增加缴费年限。杭州市对补缴的规定主要由以下情况:
一是自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本市统筹范围内在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办理了正式招工录用手续、具有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因历史客观因素应保而未保的职工(含劳动合同制工人);
二是本市统筹范围内自1996年1月1日以来与用人单位建立或事实上形成了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应保而未保的职工;
三是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依法判定存在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应保而未保的职工。
四是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其在灵活就业人员窗口中断缴费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或在灵活就业人员窗口首次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不得通过向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在2011年7月1日前参保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加继续缴费5年,然后一次性补缴后面的不足年限,你也不满足这个条件。
综上,你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还差11年,可以继续缴费直至满足15年最低缴费年限,延迟11年然后办理退休。也可以转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到60岁时仍不满足缴费年限,可以一次性补缴剩余的年限享受居民养老保险退休待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杭州城乡养老保险几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杭州城乡养老保险几年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