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钦州市城乡医疗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钦州市城乡医疗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钦州市城镇职工医保是从2000年12月开始执行吗?
1998年
职工医保是从1998年开始实行的。具体内容如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从1992年开始试点,1998年12月14日正式实施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从2007年开始试点的,2010年在全国铺开的。
钦州人怎么手机交医保?
办理流程:
扫描下方二维码或通过手机微信查找并关注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点击“办一办”→居民缴社保费→点击“自主缴费”或“代他人缴费”→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确认险种和缴费年度→选择缴费方式→支付成功。
钦州人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所以在手机微信上扫索广西医保,进入到医保大厅,用***号码和个人真实姓名登录进去就可以为自己交医保,也可以在城乡他人缴费输入别人***号和姓名为别人交费!
钦州市新生儿住院城乡医保报多少?
一、参保的未成年人可选择一家社区医院和一家三甲医院作为门诊、急诊定点医院,在其选定的社区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药费,按80%记账报销;在其选定的其他医疗机构、指定医院及专科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药费,按50%记账报销。
二、具体如下:
一是普通门诊费用,以年为结算单位,对于300元以下部分的门诊看病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40%,也就是最高120元/年,一次性结算完成,300元以上的部分费用,需个人自付;
二是大病门诊费用,像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病种,基金没有起付限,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5%;
三是住院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等级设定不同的住院起付标准和基金支付比例,以***医院为例,标准500元以上的话,基金支付比例为80%。
所有参保新生儿可以享受住院和门诊的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实行持卡就医,即时核销医疗费用。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的,从出生就可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
钦州医保异地备案怎么办理
按不同情形提供相应材料到钦北区医保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一)异地长期居住就医备案
1、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表》一式两份;
2、可持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居住证(2)房产证明(3)租房合同等复印件一份(4)本人异地单位证明、小区物业或居委会证明等原件一份。以上与居住人系亲属的,需提供亲属关系材料如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等。
(二)异地急诊
3.手机办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和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
4.传真办理:电话传真。
如需直接用手机微信办理,可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进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钦州市城乡医疗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钦州市城乡医疗保险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