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耳朵掏异物算不算意外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耳朵掏异物算不算意外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小偷在偷盗过程中意外死亡,保险公司会赔偿吗?为什么?
应该是不给赔的。因为投保时有职业一栏,小偷在投保时一定不会在职业栏上写:小偷。(就算这个职业是***也不行)职业不符属于不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如果投保时客户职业写上小偷,小偷属于高危职业,保险公司一定会拒保。拒保就等于合同不成立,合同不成立哪来的理赔呢?
法海一粟认为,题主的问题可能是问:小偷偷盗过程中意外死亡,小偷生前所投保意外保险的保险公司是否应当赔偿。
1、小偷生前曾经投保过意外伤害保险。这是回答这个问题的前提。如果小偷生前没有投保意外保险的话,那么,题主的这个问题就没有意义。因此,法海一粟的回答将以此为基本前提。
2、小偷偷盗过程中意外死亡的原因。回答题主的问题还需要***定小偷死亡的原因。现***定如下:(1)在偷盗过程中因失足等自身原因从高处坠落而亡。(2)在偷盗过程中因触电等小偷之外的原因造成死亡。(3)小偷在来回的路上因交通事故死亡。
3、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在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保险合同中,往往会有一些免责条款。就是说,保险公司会在保险合同中规定自己的除外责任。只要保险事故属于除外责任范围的,保险公司就不会承担赔偿责任。免责条款有法定和约定两种。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就是法定免责条款,该条规定,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约定免责条款会在保险合同中约定,其中也包括因犯罪造成保险事故不赔的约定。
4、法海一粟的观点。就本案而言,法海一粟认为,上述第(1)种和第(2)情形下,保险公司不应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因为,小偷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而小偷的死亡系在犯罪过程中造成的,因此,依据“因故意犯罪导致伤残或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保险公司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第(3)情形下,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小偷死亡的直接原因是交通事故而非犯罪行为。因此,按照保险法及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提示: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其一,属于保险事故。其二,不在免责范围。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胸腰椎后路钉棒系统属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内吗?
首先要弄清楚你用这个东西是什么原因用的,如果是意外造成的,通过意外险可以报销住院费用,如果是疾病引起的可以通过社保报销住院费用,针对你用的东西如果是自费药或者进口药范围是不能用社保报销的。
谢邀,刚去度娘查询了一下,这个钉棒系统主要是治疗腰椎骨折的。
如果说是因为意外事故,且不是伤者主动寻衅滋事,打架造成的造成的伤害,购买了意外险会按保险合同赔付的。
如果是伤者因为自身疾病而产生的医疗费用,意外险是不会赔偿的,但是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是会报销的;进口药,进口器材和非医保用药是不报销的。
为什么不能买保险的时候,保险公司就查查这个人有没有病史,都是买了以后,申请理赔?
谢谢邀请!
保现公司为什么不在客户投保的时候进行调查,非要在理赔的时候才进行调查。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因为这样做确实会极大的减少理赔的***。
首先来看看目前各类***中,那些案件的***(诉讼)比较多,或者说影响比较大的案件都具有什么特点。
我自己在网上查了查,同时结合自身的多年从业经历。我总结了一下大概有如下的特点:
①短期内大量购买保险;
而这三个特点恰恰是过去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案件的特点。
第二类***就是涉及到客户的如实告知的问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耳朵掏异物算不算意外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耳朵掏异物算不算意外保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