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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元/人,2023年度海南城乡居民医保9月1日开始缴费
1、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的通知》,明确将从9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集中征缴工作,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年度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则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标准为350元/人,可通过海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APP、聚合二维码扫码、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线上渠道完成。
3、如果选择2022年,缴费金额就不是350元了,对应的待遇享受期仅为2022年这最后的几个月。可以使用“海南医保”小程序办理 具体步骤为:打开“海南医保”小程序,首页点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填写信息、上传资料,提交。
4、— 2023年度—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开始征缴啦!集中征缴期:2022年9月1日-12月31日 缴费标准: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 350元/人。
5、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各地不同,有些地区9月就开始缴费了,而有些地区是11月开始,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各地可按实际情况适当延期。
海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问题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6个月-1年。根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规定,参保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连续缴费满1年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缴费的次月可以报销。有单位的缴纳社保,参保缴费次月就生效了,个人缴纳社保,一般有半年的等待期,需6个月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中无军籍的从业人员;(四)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本省依照国家规定退休的人员适用本条例。
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三个月,未成年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六个月后参保者(含未成年居民,下同),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一年;一年后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延长至二年;低保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201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详见下文。
《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是首个获得中央批复的省级机构改革方案。其中明确组建省医疗保障局,作为省***直属机构。
七)非我市户籍新生儿,新生儿出生之月,其父母一方参加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享受医保待遇且居住在我市的(参保时提供父母一方医保缴费清单和居住本市证明,如房产证、暂住证、工作单位证明)。如还有其他疑问,可至海南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