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养老保险领取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城乡养老保险领取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管理条例
(二)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
交了社保还可以领抚恤金吗?
交了社保也可以领取抚血金,两者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社保缴纳是个人为自己今后退休生活有所保障提前做的准备,而抚恤金是死亡后对家属的一个抚慰,社保是为自己,抚恤金是为家人,社保需要每月缴纳,缴满一定年限(养老保险15年,医疗保险25年)后才可以在退休时领取退休金,抚恤金是一次性发放。
生老病死在所难免,好在缴纳社保的人员死亡,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是可以获取丧葬补助金与抚恤金的。
无论是企业职工,还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只要缴纳了社保,符合领取条件(因病、非因公死亡)就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没有参保的人员是无法享受这一待遇的,机关事业单位享受得更高一点!
您好!社会保险和抚恤金是两个分别的概念,凡是参加社会保险的公民都能够享受社会保险的一切待遇。抚恤金是公民离世后发给该公民的另一半或者娃儿起抚慰作用的钱,两者无必然联系。谢谢阅读!
遗属人员领取遗属供养费,同时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属重复领取吗?
1、两者不存在因果关系,不属于重复享受:遗属补助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39的规定的,就可以享受;2、只要当事人参保了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累计达到15年,并且本人已经达到60周岁的,就可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与遗属补助无关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1949到1959的农民养老金能领多少?
1 根据国家规定,1949年至1959年期间的农民养老金领取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
2 这一标准相对较低,主要是因为当时我国的经济条件较为贫困,社会保障水平比较低。
3 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已经得到了大力发展和完善,养老金领取标准也得到了明显提高。
1 农民养老金的领取金额取决于多种因素,比如缴纳年限、缴纳金额等。
因此不能给出具体数字。
2 1949到1959年期间,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还没有建立,因此当时并没有农民养老金的概念。
3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于20世纪80年代初,当时实行的是单位缴费制,也就是说农民如果没有加入到城镇单位中,是没有养老金的。
直到2009年,全国实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才开始给农民发放养老保险金。
因此,如果是说现在农民能领取的养老金,需要具体查看当地的政策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养老保险领取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养老保险领取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