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养老保险申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城乡养老保险申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领取社会养老金半年后死亡,怎么办?
简单地说,其继承人可以领取两笔钱:一是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二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具体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继承人可凭身份证、户口本、死亡证明、火花证明向当地社保局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企业退休人员可领取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是以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为基数,分别为10个月、3个月。如2018年当地社平工资为4280元,可领取丧葬补助42800元、抚恤金为12840元,合计5564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养老金也就是社保是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继承人可凭***、户口本、死亡证明、火花证明向当地社保局申请领取逝者的个人账户余额。如参保人领取一个月退休费后,其个人账户余额(包括利息)为86472元,可依法全部退还给继承人。一般来说,参保人哪怕只领取了一个月退休费,也能把原个人缴费部分都拿回来。
这个问题正中了很多老百姓共同关注民都大问题。个人觉得基本养老保险,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继承人子女或配偶可凭***、户口本、死亡证明、火花证明向当地社保局或者是民政局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养老金也就是社保是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继承人可凭***、户口本、死亡证明、火花证明向当地社保局申请领取逝者的个人账户。但只能领取社保帐户中的个人账户里的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天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继承人可凭***、户口本、死亡证明、火花证明向当地社保局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养老金也就是社保是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继承人可凭***、户口本、死亡证明、火花证明向当地社保局申请领取逝者的个人账户。但只能领取社保帐户中的个人账户里的资产。
领取社会养老金半年后死亡,可以把参保人个人账户的本息扣除已领的部分退还给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另外凭***、火化证、死亡证向社保部门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
根据巜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配偶、子女、父母等,也就是法定继承人)可凭***、户口本、死者的死亡证明、和火化证向当地社保部门领取丧葬补助金(丧葬费)和抚恤金(一次性)。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巜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养老金也就是社保是由统筹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具体多少和当地工资水平、缴费年限等参数有关)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积累的部分)组成。依据“养老保险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的法律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继承人可凭***、户口簿、死者死亡证明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领取逝者的个人账户资金,这里面的资金是分若干个月来计算领取的,若领取社会养老金半年后死亡,那就只能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养老保险申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养老保险申退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