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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给孩子在中国人寿买了意外伤害险,又在学校买了意外伤害险,理赔...
1、一般来说,孩子在学校内受到伤害所在学校购买的人寿保险是可以申请赔偿的。因为该保险本身是保障孩子能够在学校内的人身安全。如果孩子在学校内受到意外伤害,可以申报赔偿。
2、可以的,因为是两份保险合同,只要在保险合同约定范围之内就可以申请理赔。
3、补偿型的,就是你报了第一份,然后把剩下没报的去报第二份。 幼儿园买的保险基本上是一个学期或者一年的。
4、在学校购买的学平险,报销比例为80-100%;自己购买的意外险,报销比例在60-100%之间。在发生意外事故后,需要在3日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5、保险理赔范围 人身保险是指购买者在保险期间因意外造成的伤害,给予一些赔偿。但是保险情况是有范围的,并不说是所有意外都会给予赔偿。
6、一般是可以赔偿的,具体要看保险合同。只要含有意外医疗附加险,不管在校内外出风险,都能获得理赔。
意外险保险理赔案例?
我们今天就用一个真实案例,剖析意外险理赔的事情。
旅游意外险赔偿示例: 上海的曹女士由单位组织去港澳旅游。谁知,在旅途的第四天突发脑溢血,终因抢救无效而客死他乡。当得知妻子意外身亡后,王先生如遭晴空霹雳;此外,抢救用掉的万余元对他来说也是很大的负担。
案例分析:通过上述案例可以看到,发生意外坠楼的情况是可以获得保险赔付的,定性为意外情况,意外险都应该按照合同条款来依法赔付。首先我们需要判断意外的定义,意外指的是突发的,外来的,非本意,非疾病导致身体受到了伤害。
真实案例 2018年年底,女子白某为自己投保了一份定期意外险,保额20万,其中除了常规的身故、伤残保障责任之外,还附带有医疗、住院津贴两项保障。
金某妻子知道后,以民事欺诈为由诉至***,要求丈夫金某的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赔偿金额,支付其赔偿金67000元。案例分析上述案例中,金某的公司在其发生意外后,为其投保了人身意外险。
中国人寿2018年十大理赔案例
1、薛城客户C先生,51岁,2007年至2015年先后投保康宁终身保险、国寿防癌疾病保险。
2、年9月30日,时年37岁的江西某制药厂女职工雷某,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江西省分公司营销部投保了保险金额为40万元的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并支付首期保险费18840元,保险公司营销部于1998年10月1日向雷某出具了保险单。
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2019年9月十大理赔案例 客户Y老师于2018年2月投保了中国人寿绿洲团体意外险(B型)(2013版)。2018年9月19日,Y老师在山东省招远市工地附近洗衣服时不慎溺水身亡。
4、年度最大单理赔出自中国人寿,理赔金额为16378万元。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这个理赔案例:此可见,从权威的统计数据来看,理赔并不是那么难。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大部分保险公司的理赔效率快速提升,可实现在线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