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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的行政法规有哪些
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的行为具有法定强制力;(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在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承担自身应尽的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要依法保障农民工参加工会的权利。各级工会要以劳动合同、劳动工资、劳动条件和职业安全卫生为重点,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作用,完善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同时,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组织在农民工***工作中的作用。
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国家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均不得转借,挪用和侵占。第二十五条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基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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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集原则 在坚持社保基金单位与职工“双负担”的基础上, 强化基金征缴力度, 积极解决拖欠和扩面问题。针对目前部分企业存在拖欠保险费的情况, 各级经办机构应加大催收力度, 视具体原因, 依据社会保险相关条例法规***取措施。
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第五条中国***及其派出机构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本办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规定,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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