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江门城乡养老保险2021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江门城乡养老保险2021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年江门市社保缴费基数?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3958元,上限调整为22941元。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3822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9110元。(新调整: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新调整:从2021年12月1日起,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20元/月),上限调整为1***91元。
(四)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工资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五)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4588元,上限调整为22941元。
2021江门灵活就业社保?
2021年,江门市实施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政策,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保范围,为其提供医疗、养老、工伤、生育等方面的保障。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还提供了一定的补贴和扶持政策。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效地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促进就业市场的健康发展。
根据《关于公布2021社保年度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缴费比例的通知》(江人社发〔2021〕159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类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21〕1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5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我市2021社会保险缴费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数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3958元,上限调整为22941元。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505元,上限调整为17565元。
2021年江门市最低保障标准?
日前,广东省民政厅印发《2021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分四类地区制订广东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与2020年相比,2021年以3.5%增幅提高四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和补差水平最低标准,并保持在全国前列。
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三类地区低保标准:853元/人·月
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四类地区低保标准:城镇为800元/人月、农村为551元/人月低保申请条件
要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根据中国《最低工资规定》,江门市最低工资分为两种: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那么到了江门市最低工资多少呢,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江门城乡养老保险2021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江门城乡养老保险2021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