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计生家庭意外保险倡议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计生家庭意外保险倡议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办理产***需要哪些证件,证明?
请产***需要提供的资料:
1、判定性质的属性的资料:结婚证、生育证或者准生证(就是当地计生部门允许生育的备案资料)。
2、判定***期时间的资料:所有围绕生育前后的医学证明。包括产检、生育、出生证、终止妊娠和医生休息建议书等。
3、其他可能要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体检证明等等。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其中产前可以休***15天;难产的,增加产***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
晋中市职工生育如何报销?
参保单位专管员持以下材料到医保中心窗口办理生育医疗费用结算申请:办理生育、计划生育结算时,应提供《山西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出院证(诊断建议书)、收费票据、费用明细、病例复印件,男职工未就业配偶需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晋中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承诺书》、《未就业情况说明书》.
成都卫计委如果知道超生会通知单位吗?
如果成都卫计委或各地县级卫计局知道当事人超生,会对当事人依法作出处理的同时,向当时人所在单位发出行政执法建议书。
《四川省人口与***生育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规定: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对政策的了解有所帮助。出生医学证明上母亲的名字与户口本上的名字不一致怎么办?
出生证办理完毕后,原则上名字无法更改。出国留学办理签证等情况时,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名字和户口本上的不同,很可能不被认可。
如果户口本上的名字和出生证上的不同,造成出国留学签证等问题上的困扰,需到公安机关将出生证上的名字依法定程序在户口上列为曾用名。
1.
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本名字不一样怎么办1、两证的资料必须一致,否则,上学和迁移户口时会遇到麻烦。如果出生证和户口本上的名字不一样,就需要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两者是同一人。建议到孩子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相关证明,或者请求公安机关在孩子的户口本上。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证件上的各项信息原则上不应变更。如遇出生医学证明不符合户籍登记要求的,须凭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变更建议书》到原签发单位办理变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母婴保健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一)依照母婴保健法和本办法以及***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实施许可,并核发相应的许可证书;(二)对母婴保健法和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对违反母婴保健法和本办法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四)负责母婴保健工作监督管理的其他事项。
2.
办理出生证明所需材料有哪些
婴儿父母或监护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
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
如果出生证和户口本上的名字不一样,就需要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两者是同一人。建议到孩子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相关证明,或者请求公安机关在孩子的户口本上“曾用名”一栏加上孩子在出生证上的名字予以证明。 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国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旧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日期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月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联合发出通知,规范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通知要求,对持有《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审验《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后为其办理出生登记。无法核定新生儿母亲信息的新生儿,不能获得《出生医学证明》。对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出生登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计生家庭意外保险倡议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计生家庭意外保险倡议书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