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什么是公司员工意外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什么是公司员工意外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司给员工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员工受伤赔偿给谁?
归员工,《保险法》第三十九条:投保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所以,单位购买的团体人身意外险,虽然是单位购买但是保单利益直接归属职工个人,由保险公司直接赔偿给保单受益人,即被保险人或其家属。此外,个人在得到保险公司赔偿后,仍然有权向雇主索赔。如果职工继续向单位索赔,单位还是要赔偿给工人索赔款的。但如果工人是以报销医药费用形式向单位索赔,应该工人从各个渠道所报销的药费赔偿总和不超过所花费总药费数额。如果工人以其他名义比如精神损失费、失能补偿费等向单位索赔就不同了。如果单位直接购买的是雇主责任险,保险公司赔偿的保险金属于单位,则单位可以用其支付职工对雇主索赔的款项。扩展资料:意外保险的赔偿是不能替代工伤赔偿的,工伤赔偿也不能扣减意外保险的赔偿。详细如下:
1、意外保险不能替代工伤保险。意外保险是不能替代工伤保险的,它是企业给员工的***保障范畴,从本质上来说是员工的额外***,可以提前出企业对员工的人文关怀。
2、意外保险理赔金也不能冲抵企业对工伤员工的补偿。企业给员工缴纳了意外保险,企业是无权领取员工意外保险的赔偿金的,或者以理赔金来冲抵员工工伤的待遇。远东一旦出险后,意外保险的理赔金受益人是员工本人,不能是企业。
公司该不该给员工交意外险?
公司该不该给员工缴意外险,应该由公司自主决定。
一、缴意外险不是公司法定义务。
《劳动法》、《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也就是“五险"。那么,公司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具有法律强制力。
意外险只是商业保险,不在法律调整的范围,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不是公司法定义务,公司并没有履行的责任。
职工医保一般就包含了基本医疗、大病保险(一般从个人帐户划出)、意外伤害保险(从统筹基金中按协议投保)这三部分。意外伤害保险是按基本医疗报销比例,由商业保险公司赔付的。既然职工医保中已有了意外伤害保险,为什么还要再要求公司为员工买意外险呢?这样重服投保没有半点实际意义。
三、公司如出于好意,愿意为员工再投一份意外险,我们当然欢迎但不要强求。
既然意外险不是公司法定义务,而且医保中已有了意外伤害险,那么我们就不要强求公司再投意外险了。再投份意外险,对个别意外伤害特别严重、花费特别巨大的员工肯定是好事,我们当然欢迎。
感谢邀请
公司应不应该给员工购买意外险?
这个问题实际上很简单的。
没有法定义务
五险指的是: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今年之后并入医疗保险)。
一般来说,公司按照正常的水准交了五险一金那么员工的当期实际财富所得(税后工资+住房公积金)约等于税前收入。
现在有人说到时五险三金,那么这里是对于《劳动法》规定的内容的认知有误区的。
五险不用讲了,同上!
三金:不是金戒指、金项链、金耳环这三金。而是除了住房公积金之外,还有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很多人的认知是有一点误区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二者一般只能买其一:企业单位买可以为员工[_a***_]企业年金,***(事业)单位一般买的是职业年金。
而无论是企业年金还是职业年金,实际上都是用人单位,在本身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后为员工补充的******。
同理,企业为员工购买意外保险(团体意外险及其附加险)也是单位给予员工的***保障,并不是必须的内容。
而与团体意外平行的另外的险种:雇主责任险。则是用人单位为了减轻自身的经济负担而购买的,雇主责任险的保障内容等同于社保中的工伤保险。但是工伤保险只对员工在工作期间及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意外及疾病负责,并且保额不是足够的高。但是作为雇主责任险则可以通过附加拓展24小时责任(或拓展用餐时间、宿舍等)等方式,在减轻企业主经济压力的时候为员工提供一定的***保障拓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什么是公司员工意外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什么是公司员工意外保险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