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医疗保险转异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城乡医疗保险转异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医疗保险转移到异地怎么办理?
工作调动或者变化工作是常见的事情,但是一旦跨省变换工作,那么社保关系转移就要一定的流程,同省市社保关系转移相对比较方便,那么异地社保关系转移需要什么流程呢?
医疗保险异地转移办理流程:
医疗保险异地转移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30-16:30(周五13:30-15:00)
转移医疗保险异地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参保单位或人员携带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
2、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3、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4、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5、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参保人参保手续,以及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
6、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个人账户余额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手续。
医保异地转移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①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
②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参保人员原在我市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③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核对信息并通过系统生成《参保凭证》,并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④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将《参保凭证》第一、三联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有个人账户的,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1、转移人本人或参保单位或代办人持申请材料到社保中心提出转出申请,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
2、转移人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到转入地(即外省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3、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转入申请,对于符合转入条件的,分别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寄送至社保中心;
4、社保中心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回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划转养老保险基金;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回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需要转移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额的,一并转移。
5、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及相应转移资金后,完成保险关系接续。
工作调动或者变化工作是常见的事情,但是一旦跨省变换工作,那么社保关系转移就要一定的流程,同省市社保关系转移相对比较方便,那么异地社保关系转移需要什么流程呢?
医疗保险异地转移办理流程:
医疗保险服务大厅业务窗口办理
医疗保险异地转移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30-16:30(周五13:30-15:00)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医疗保险转异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医疗保险转异地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