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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老海州寺庙有几个?
1.海州古城:(地址:连云港海州区)
碧霞寺(位于白虎山)
观音庵(位于白虎山之东,双龙井之西)
2.锦屏山:(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市区西南侧)
紫竹林寺(位于南大山桃花涧)
龙洞庵(位于孔望山)
3.花果山:(地址:连云港市花果山乡郁林路5号)
三元宫(又名海宁寺,位于水帘洞附近)
海清寺(大圣湖畔,为阿育王塔所在地)
海州范围内的二寺九庵十八庙简介:
1、大慈禅寺。在十字街东老文化宫身底。
2、园林寺。海州园林社区园林水库身底。
3、蓬莱庵。白虎山南山坡。
4.百子庵(准提寺)。原杨家佛堂,海州钟鼓楼南200米。
5.龙洞庵。海州孔望山南山坡。
6.紫竹庵。现在锦屏山南。(现名叫“紫竹林寺”,原沈雲霈家祠堂)
7茶庵。海州网曈、原光明碳素厂南院东侧。
8.地藏庵。海州消防队院中。
9.神州庵。海州停水坝北。
鲁迅自己花钱买的大院,就算后来闹矛盾绝交。为什么他弟弟却理直气壮的要他搬走?
八道湾十一号,见证了周氏兄弟的反目为仇,最终弄得近代文学史上都非常重要的鲁迅和周作人老死不相往来,其中缘由为何依旧扑朔迷离,恐怕也只有当事人心知肚明。
八道湾十一号这一处四合院,主要出资人是鲁迅,鲁迅购买了这一处房产之后,鲁迅原配夫人朱安,周作人和夫人羽太信子,以及周建人和夫人羽太芳子均搬到八道湾十一号。
(鲁迅和周作人)
兄弟几家合住,开门即见,如果没有极大宽容,是很容易起矛盾的。鲁迅本就是一个斗士,羽太信子也不是一个善茬。
传闻的鲁迅偷看羽太信子洗澡,是周氏兄弟反目的直接原因,这一点恐怕完全是羽太信子的编造以及后来人的演绎。但鲁迅同羽太信子有很大矛盾却是导致周氏兄弟反目最重要原因。周氏三兄弟在八道湾时期,经济大权掌握在羽太信子手里,尽管鲁迅和周作人两人当时能收入超过六百大洋,但信子花钱又大手大脚让全家的开支依旧有点捉襟见肘,同时信子为人还很刻薄,鲁迅在家庭花销上提醒信子几句,她哪能不炸毛,而鲁迅脾气同样不小,矛盾就越积越大,最终爆发。
(周作人和羽太信子)
而周作人在其中也有其难处,也看出了他一生的犹豫,他只能同兄弟鲁迅绝交,但从他的绝交信中可以看到周作人的犹豫,并不像信子那样歇斯底里,而之后周作人还面对了一次犹豫的选择,同样受到信子的影响而选择成为了“汉奸”。
我昨天才知道——但过去的事不必再说了。我不是***徒,却幸而尚能担受得起,也不想责谁——大家都是可怜的人间……以后请不要再到后边院子里来,没有别的话。愿你安心,自重。
周作人在绝交信里是让鲁迅不要再到他的房间去,并没有理直气壮让鲁迅搬出八道湾十一号。最后是鲁迅图一清静,也不再想见到躁狂的信子,才搬离八道湾的。
你还知道哪些周氏兄弟的故事?你觉得如果没有羽太芳子,周氏兄弟是否还会反目?欢迎在下方留言讨论。
这是一段没法说清楚的公案了,羽太信子是鲁迅在日本时期睡过的,后来介绍给自己弟弟,大概本意也是让弟弟解决一下生理问题的,当然一直像个老爹一样的鲁迅也不会跟弟弟明说什么,更不会说自己睡羽太信子的事,谁知道二弟周作人最后娶了羽太信子,这个婚事鲁迅是反对的,但是没成功。那么周作人给鲁迅的绝交信,里面提到他知道以前的什么事,因该是指这件事,但他似乎是准备捏着鼻子认下来,所以并没有赶鲁迅,只是让他别到后院自己住的院子来,鲁迅则直接搬走了,那么羽太信子再拱火。
比方说把以前的事情真真******一起多说变态一点,比如说她婚后鲁迅继续试图纠缠她,然后就弄的周作人在隔几天鲁迅回来拿书时,用香炉砸他。或者反过来说,日本有混浴风俗,鲁迅也睡过羽太信子,所以在这件事上并不是太注意。
结果被弟弟发现他居然看自己老婆洗澡,所以提出绝交的意思,但是周作人自己也留学日本过,所以对“***”的事,尚有一定容忍度,写了那张绝交的纸条,还算平和,但是羽太信子又把被睡过的事给招了出来,这就不能忍了,当然要用香炉砸鲁迅。觉得这种情况比***的说法更合理一些,鲁迅说不上理亏,但确实很难跟人解释,所以成了个悬案。
***洗澡什么的捕风捉影的事谁也说不清,我现在列一些公认的事实出来,什么原因大家自己思考。
一,鲁迅有钱有才情,当时还是一个教育局的小领导,如果是色中饿鬼的话,他会缺女人吗?
二,羽太信子并不漂亮,甚至有点丑。
三,日本人当时在中国很强势,任何理性的中国人都不会有占日本人便宜的念头,况且还很丑。
四,综上所述,如果鲁迅和周作人的日本老婆有矛盾,必须走一个的话,那么大概率是鲁迅,因为鲁迅只是笔杆子牛逼,日本人是枪杆子牛逼。
不是鲁迅独资吧。当时,鲁迅在北洋***教育部任职,另在女子师大***讲师。周作人在北京大学任教授。两人的收入水平不相上下,都是大约300大洋每月。各种记载只说鲁迅跑前跑后张罗买下八道湾,并没有说是他独资。
可以说周作人当时的社会地位和收入并不比其兄低。如果没有确凿证据,不至于在如此重大投资上一毛不拔而安然居之。这与年刚弱冠,尚未有稳定收入的周建人完全不同。
兄弟失和,前因后果扑朔迷离,不好妄断。
周作人曾有信付鲁迅,要求鲁迅自重,不要到后院来。显然周作人把后院视作私有。虽然周作人后来是个汉奸,但作为散文大家、***的领袖之一,不至于连这点权利义务逻辑都搞不清。显然八道湾是有周作人一部分的。
如果此宅果为鲁迅独资购置,相信搬出去的应该是周作人和羽太信子。
周作人也不至于一边控诉哥哥行为不端,一边赖在人家房子里。
想想,如果是客人到你家不老实,你应该会拒绝他进你家。如果是房东对你老婆动手动脚,你只能搬出去。
但这里还有一个情形,就是老婆和兄长,到底选择谁。老婆不可舍弃,但兄长也不是非抛弃不可。周作人也有一个更好的选择:自行搬出八道湾单过,既保全兄弟情面,也成全了家庭。对他来说,这个选择并不特别困难,并不像现在三环以内那么高不可攀。
但周作人做出了另外的选择,他相信了老婆,武断了兄长的人品,给兄长写了毫不客气的信。
鲁迅既被人污,辩解无益,只会越描越黑,干脆搬出去。
1919年,鲁迅与弟弟周作人买了北京八道湾11号这所大四合院,房子有三进院子,非常宽敞,是一座标准的大宅门。
八道湾11号周氏兄弟旧居
这所房子一共花了4000大洋,其中房款3500元,中介费173元,税款180元,自来水管费115元。买房子的4000元中,有周家卖掉浙江绍兴老宅的1000元房款,其余3000元是鲁迅和周作人薪金、稿费所积攒。当时鲁迅在北洋***教育部做事,业余时间在大学***教书,还在报刊写文章,每月薪金和稿费不低于500元;周作人在大学教书,业余时间***、写文章,稿费、***费和薪金也在500元上下。
鲁迅(右)与周作人
按照当时的规矩,绍兴老宅是鲁迅兄弟三人共同所有,所以八道湾这所房子并不是鲁迅一人所买,而是鲁迅、周作人和周建人三人共同出资购买,只不过是鲁迅、周作人出资多一些而已,是周氏兄弟的共同财产。
1923年7月,鲁迅与周作人闹矛盾绝交;7月19日,周作人给鲁迅绝交信;8月2日下午,鲁迅“携妇迁居砖塔胡同六十一号”。
抗战胜利后在法庭受审的周作人
鲁迅之所以搬出八道湾11号,不是周作人“理直气壮”的赶他走,而是他自己主动搬走的。7月19日周作人主动送给鲁迅的绝交信中这样写道:
鲁迅先生:我昨天才知道——但过去的事不必再说了。我不是***徒,却幸而尚能担受得起,也不想责难——大家都是可怜的人间。我以前的蔷薇的梦原来都是虚幻,现在所见的或者才是真的人生。我想订正我的思想,重新入新的生活。以后请不要再到后边院子里来,没有别的话。愿你安心,自重。
七月十八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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