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社会保险服务怎么干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社会保险服务怎么干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社会保险局的社会保险经办岗位具体是做什么的呀?
(2)负责社会保险费核定并确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费率;
(3)负责建立管理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档案,保管缴费数据和申报、支付或结算凭证等;
(5)负责审核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6)负责提供社会保险查询、咨询等相关服务;
(7)负责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
(8)定期向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汇报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
(9)负责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0)负责受理社会保险的举报、投诉。
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协管员的工作具体是干什么的?
社区劳动就业工作基本是对应街道办事处社保所的工作,协管员基本以协助社区***主任或者服务站劳动就业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参考我们这里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
1、对失业人员开展再就业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对社区失业人员进行动态化管理,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更多地安置失业人员(包括物业残疾人)就业;
2、为无保障劳老人、社区退休人员等特定群体提供报销医疗费等服务;
3、对社区内企业用工进行动态监控,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情况、企业空岗情况、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
事业编改革中,社保局怎么改?
在深化改革中,会涉及到各方、各行、各业。无论机关和个人都回避不了,只有面对现实,才能百舸争流,迎潮而上。
人力资源与社保障部门同样要在深化改革中前行。社会人力***和社会保障是全社会管理的重头大事,没有人力***,谈不上社会生产力;没有社会保障,还说得上什么生产关系。
改什么,怎么改,一切应从情兵简政出发,一切都要从政事分开着手。本部门是各级***施政于民的政策制定,监督实施的重要部门。只能强化,不能削弱。
凡是部门下属的单位都应当成为“不创收”的全额预算性的事业单位。例如劳动监察与仲裁机构,就是维护劳动市场秩序,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民生”门户。若规定这一事业单位创收是不妥的。
人力***与社会保障方面的干部职员要改出“敢”字当头,“情”字为重的队伍。意即对不依法用工的任何单位与个人要敢管,让他们不敢违法;要为人民群众办事真心诚意,对劳动者满怀情意,无论劳动者在职与退休后遇到困难,首先要相信诉请这一部门,一定会得到很好的解决!(说得清楚)
行政类事业单位在此前的党政机构改革中按规定已经全部被清理,今后不再允许出现“事业局”。事业性质的社保局(部分参公)亦在清理范畴,目前,很多地方已经将社保局改为社保中心,其职能按照要求进行了清理划分。
一、原来由社保局承担的社保监督管理职能,从社保局剥离,交由人社局社保相关科室来执行,比如社保基金监督科,社保局不再承担相应行政职能。相关人员随职能划转分流到人社局相关科室安置,保留参公身份,履行相应职责,不置换为公务员。
二、原来由社保局承担的经费征收职责,划归税务局,按照程序统一面向社会征缴社保费用,纳入征信系统管理。由于社保局归属地方管理,而税务局为垂直管理单位,人事财***力在省级以上税务局部门,人事的转隶手续相对繁杂,社保征收职能划转后,原来的从业人员除少数人随事走外,其余基本上没有随职能划转转隶,而是继续留在社保局。
三、原来由社保局承担的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生育保险职能,整合到新成立的医疗保障局,与卫生健康委的新农合职责整合,由医疗保障局[_a***_]管理,人员随职能划转整合。
四、社保局剩余的社保服务、政策宣传等相关职能,全部进行整合梳理,随单位改为公益类(社保中心),人员身份原属参公性质的,继续保留,享受相应的工资和晋升待遇,直接调离或编制核销,直至符合三定方案要求。原来是公益类事业编制的,维持现状。
改革后的社保中心明确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今后不再参公,更加突出公益服务职责,不再承担行政管理职能。其现有人员无论是分流转隶还是继续留守,都将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逐步过渡消化,不会出现硬性改编、改身份的情况,以保持干部队伍的稳定。这也是机构改革的基本要求。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社会保险服务怎么干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社会保险服务怎么干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