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单位不愿意购买意外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单位不愿意购买意外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在上班时间出了意外,单位迟迟不给报人身意外保险费,该怎么办?
- 员工在上班途中摔伤了,单位又没有给员工交保险,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 为什么有的用人单位仍然不给员工缴纳社保?
- 买了意外险,在工地发生了意外,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该如何做?
- 公司扣了我3年多的保险费,居然没交到保险公司,现在我离职了,也不给我交,咋办?
在上班时间出了意外,单位迟迟不给报人身意外保险费,该怎么办?
不是意外保险费,你首先得确定单位给没给你缴纳社会保险,如果保了,你要自己先到当地区级社保局的工伤管理科咨询,然后进行工伤鉴定,有了鉴定结果,你再有求单位处理。如果参加了社保就报保险,如果没参加就全部由单位负责赔偿。这里第一步,你要自己先到社保局的工伤管理科咨询,没人帮你办的,记住得自己去。第二步,单位不管,你拿着工伤鉴定结果,提起劳动仲裁,也在你去咨询的社保局,有个部门叫劳动仲裁委,其实就是另一个科室。
我最后的叮嘱就是,你没有知识,就勤快一点,没人帮你,你要自己努力。上述权利主张必须在发生工伤一年内,超期就没人管了。
员工在上班途中摔伤了,单位又没有给员工交保险,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入职后,公司必须为员工按时缴纳社会保险(注意,我说的是必须要按时缴纳),而上下班发生的伤害,是可以算入工伤的报销范畴的。
根据你的描述,员工并没有给你按时缴纳保险,这种情况一旦产生费用,只能是公司给你掏钱了,如果公司不提供,你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讼。
祝你好运
员工上班途中摔伤了可以参考如下处理方式:
是否工伤
按照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情形可以排除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员工自己摔伤是不能认定工伤的
是否购买了意外险
很多企业,特别是民企工厂都没有给员工买社保,但是基本上都会买团体意外险,上班途中摔伤这种情况是可以报意外险的,一般医药费基本上都能报销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根据员工的工龄给与相应的医疗期,并且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病***工资;但是现实中很多企业都不会支付病***期间的工资,无论是从法律角度还是人情角度出发,作为公司都应该慰问表示一下,不严重的公司派代表打电话慰问下,可能几天就能上班的按公司实际情况看是否给与一定的工资补贴;比较严重的派代表买点水果礼品前往探望,安抚员工,再根据病***期给与计算病***工资。
一、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四个因素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明确: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法定的工伤条件无论列举得多么具体,也不可能完全与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伤害情形相吻合。工伤认定包含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主观判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余地,需要对现有法律条款所规定的原则做出合理解释。
如果认定是工伤的,单位又没有给员工交保险,那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上班途中摔伤是不是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10年12月20日《***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十四条【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收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防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注意!不是上班途中摔伤就是工伤,这是许多人的误解。以为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就是工伤,就可以什么都往工伤上联系。
工伤是有严格界定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有交警部门认定,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事故。自己走路骑车摔的都不是。
为什么有的用人单位仍然不给员工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缴纳社保,是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的严重违法行为。
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给职工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5项保险,其中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相应的保险费用由职工本人和用人单位一起承担。
相应职工应当承担的缴费比例,是由国家统一制定的。养老保险是本人承担缴费基数的8%,医疗保险是本人承担缴费基数的2%。
企业承担的缴费比例暂时没有全国统一,国家只是规定了最高上限。比如养老保险,国家规定不得超过20%,2019年5月1日开始各地可以将企业承担的缴费比例降至16%。不过即使缴费比例是16%,按照5000元的缴费基数,每月也能达到800元,再加上医疗、生育、失业、工伤等待遇,每月企业负担部分稳稳超过1000元。
由于企业觉得给职工缴纳社保负担很重,不如将所有的用工成本都发给职工,还能够提升企业的吸引力。
这实际上是压根没有认识到不给职工缴纳社保而产生的违法成本有多严重。
企业不给职工缴纳社保,如果职工发生相应的工伤或者医疗保险待遇,应当由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负担职责。
企业不给职工缴纳社保,如果职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劳动监察部门将责令企业给职工[_a***_]。如果不予补缴,将会面临着行政处罚,乃至***强制执行。
企业应当从建立劳动关系之月起为职工缴纳社保。如果没有按时缴纳,应当自从欠缴社会保险费之月起,每日承担5/万的滞纳金,相当于年利率18.25%,是非常重了。
如果企业跟职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当自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月起,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直至建立了劳动关系满一年,视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于题主所提出的问题,看来好象现在的这样企业己经为数不多了,至于如果还有这样的企业不能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哪肯定是违规行为,可以直接举报社保局。
那么从2019年1月份即以费改税代收,至于企业员工只要与企业签订正式合同,且都以经纳入社保的范围,哪么是否有没有企业不再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呢?应该说还是有的,只里主要是因为企业所承担的社保费缴费压力增加,即由过去的缴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即是按照实际工资的平均収入进行缴纳,哪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企业可能产生了一定的压力,所以企业为了减轻负担,因而***取对有的工种实行外包,这样可以减少部分社保的缴费。当然虽然这样搞了,企业减负了,但是总归对外包的这一块该由谁缴?也是要跟企业员工讲清楚。同时要与外包工公司共同签订外包合同关系法。
所以说,我们每个企业要认真落实劳动法,必须理清劳动法与员工之间的关系,不要想打擦边球,推诿社会保险的缴费工作,从而对企业员工负责,不然会受到劳动法的制裁!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用人单位不给员工交纳社保,首先这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属于一个违法行为,那么员工本身可以要求所在的单位来给员工交纳这个社保。
因为劳动合同法当中明确规定,只要员工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就要依法购买社保,所以说单位给员工购买社保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企业和单位都不能够拒绝为员工购买社保。当然作为员工本人来讲。实际上员工也应当享受这个社保的待遇。所以对于这种情况。那么员工可以申请一个劳动仲裁来解决这个争议。
因为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证明你是这家单位的员工,那么你所在的工作单位没有给你购买社保,就完全可以持有自己的劳动合同书,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这个争议。这样的话,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出面都会得到一个有效的答复,并且可以要求你所在的单位来给你购买社保,而且要按照劳动合同的一个规定的时间补交前面没有购买的社保。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我是具有18年工作经验的HR总监,请关注我,为你解答职场困惑。谢谢!
1、这样的用人单位大多数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在生存与发展。
2、可以节约人工成本。按照每人每月可以节约1000元。100人的企业,每年可以节约120万元,而一些企业一年的利润还不到100万元。
3、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人员流动性大。企业在试用期内不给员工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这样可以节约一两月的社保费用,还减少了不断办停新增的麻烦。
4、员工的法律意识薄弱,为了增加个人一点收入,竟然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这些人以刚刚毕业的学生为主。
5、劳动行政监察力度比较低。劳动行政部门主要***取抽查的方式,而不是对辖区内所有的企业进行普查。这是典型的地方保护主义。
随着社保费用由税务部门征收,用人单位已经意识到可能存在的风险,开始主动为员工办理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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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企业负担,大企业还能承担的起,小企业能保证每月按时发给员工的工资就算不错了,因为大多数小企业请临时工比较多,一是接到订单做完结账,两不欠;二是就是避免缴各种费或税;三是公司将订单交给一些家庭工厂做或者一些没注册的企业,公司派人验货。公司人员除了注册法人之外都可以请临工。
买了意外险,在工地发生了意外,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该如何做?
首先要看你买的什么意外险!再者要看的买的意外险是不是当时老板如实告知了职业类别和职业风险!再者是不是买的工作时间内的还是买的全天的,如果是买的工作时间内的发生事故是否在工作时间内
买了意外险,工地发生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理赔,该怎么办?
遇上过这样的问题,有些客户找我咨询意外险,我问完他们职业类别的时候,总是要么没办法卖,要么建议他们买团体保险,但是客户总告诉我,他们去年或者他们的同事朋友都从哪里哪里买了,只要100多,甚至几十块😂因为不知道题主这个事情,保险公司给出拒赔的理由是啥,但是总结意外险购买时的一些误区,希望能给大家一个提醒。
意外险,从保险责任上讲,有一种是只有意外身故保障,是生命终止才发生理赔,其他情况都不理赔!还有一种是多了一个根据意外引起的伤残等级进行赔付!再有的产品加上因为意外引起的医疗费用(如果因为意外引起的住院花费,就能得到部分报销,额度在保单上约定了),还有很多产品会再加一个住院天数的津贴(根据本次意外引起的住院,按照住院天数给每天定额补贴)!买意外险的时候可以按照这个去看一下保障内容,保障越多相对保费会贵一些!
从购买人群分类上说,意外险是有划分职业类别的,有很多行业是不能购买意外险的,就比如我们经常发生理赔***的工地,在工地内从事的工种一定分清楚,更多的意外险,购买人群都是1-4类,有一些相对危险的职业,如果买了跟职业类别不符合的险种,在工作期间出问题,是无法得到理赔的!所以如果有这样的人群,首先在购买前一定要先保护好自己的利益,如实告知工作性质!购买后查看一下合同,里面对职业类别会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买的时候麻烦点。了解清楚,比事后去相互埋怨好多了!
最后,题主如果觉得是保险公司存在着故意不理赔的行为,可以到保险协会,银保监会,或者聘请律师到当地***提***讼,相信一定会有一个公正的说法!
为什么不给赔呢。首先得了解拒赔的原因,意外险分两种一种是意外伤害一种是意外医疗,前者就是发生意外伤残了,按照伤残等级一次性赔付保额,后者是门诊及医疗费用的报销。看他这两种都买了吗,是哪种情况的赔付。
下午好!
你这个问题说的不够详细。至少你要告诉大家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什么?保险公司拒赔肯定会有书面的东西的。
个人猜测一下,你在工地发生意外,是不是你在工地上班啊?意外险是有职业要求的,在工地里工作的有些工种是高风险的,普通意外险是不保的,是需要单独购买高风险的意外险的。购买意外险时一定要注意职业分类,在不在你买的保险保障范围内。(下图只是某保险公司职业分类表一部分,仅作示例)
公司扣了我3年多的保险费,居然没交到保险公司,现在我离职了,也不给我交,咋办?
公司给员工缴纳的五险是指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一金是指的住房公积金。其中员工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可以提取的为住房公积金。社保是不能提前提取出来的。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点是强制要求执行,如果没有依法给你购买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可以向工作所在地劳动局社保部门反应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原单位补缴和给予经济补偿。
你的问题可能是公司根本没有把你增补进社保名单,这需要你准备好相关举证:如和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工资条(不全没关系,能收集多少算多少,若是银行代发,那就去银行打印流水)。如果劳动合同遗失或没有,则提供相关工作证明,如同事举证、厂牌,日常工作或会议的记录(有日期和签名最好),证明你在原单位的事实工作和起止时间。
至于离职了,这个问题不重要,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你本身就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要求赔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单位不愿意购买意外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单位不愿意购买意外保险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