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买意外保险有合同看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买意外保险有合同看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果我出了意外我家人不知道我有保险,保险公司会主动联系吗?
#原创问答#
首先谢谢邀请!
如今在中国,保险业可说是蓬勃了。国人富起来了,对自己的生命财产较之以前不能不说是尤为看重了。因此,保险行业也就红火了起来,保险的名目也五花八门起来:什么财产保险、医疗保险、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等等等等不一而足。保险行业也应运而生:什么太平洋保险、中国人寿、平安人寿……保险人也格外忙碌起来,他们找亲戚、托朋友、拉同学……只要是能利用的关系一个也不会放过。虽说如此,大家也乐意把钱大把大把地花在这上面。但是国人更是看重基础牢固、背景扎实、实力雄厚的“大公司”。
那么,究竟什么保险公司才算是“大公司”呢?大家都知道,也一直认为,有国资背景的公司就是“大公司”了。所以这样的公司前景非常好。
我虽然不懂保险业,但是我知道保险行业中的潜规则很多,所以对于一个保险业外行来说,你想需要理赔,那不知要花多少精力,浪费多少财力才能够得到一点赔偿。
至于说如果被保险人出了意外,而家人又不知道,保险公司会不会主动联系那就真不好说了。因为一旦被保险人出了意外,家人又不知被保险人是否买过保险,当然也不会提及报案,更不会有追索,你说,保险公司会主动联系吗?保险公司有理由不管,因为没人报案,更不会有人索赔,他赔哪门子险額——他可说他完全不知情。当然,这也许是特案也是我们狭隘的猜测。我想,一个行业如果要生存,不完全是靠侥幸能成功的,更重要靠的是信誉。有这样一个案例,说的是一个美国人。他在做保险业的初期,曾为了一个客户而不厌其烦地去说服人家。有时一个月下来,没一个人与他签订协议。筋疲力尽的他跟妻子说,他想改行。妻子说,做任何事情都要持之以恒,如果半途而废,那你又能办成什么事呢?他听了妻子的话,不再垂头丧气了。在他的不懈努力下,一个小学校长终于答应与他签订所有学生投保的合同。他成功了。后来他的保险公司出了点意外,濒临倒闭,他把那家保险公司盘下来,用自己的积蓄还请了所有债务,从此他的保险公司不断没有倒闭,反而越做越大。后来,他的保险公司成了美国最有人气,最受热捧的公司。他的成功,靠的就是诚信,靠的就是坚持。
我们知道,保险不是一次性买断的,它要不断续费。如果被保险人知道保险公司信誉差了,谁还会再认栽呢?有句古语说得好“人而无信不知其可。”因此,当买保人需要续费时,保险公司就会联系买保人,家人也许就知道了,保险公司也就知道了。
我想,天下还是好人多!
(图片来自网络。感谢图片作者。)
保险公司也不会主动知道你的事情。
一般是本人或者亲属拿着资料来去申报的时候,保险公司才会处理;
该交保险费用了,现在是发短信,你的保险经理人电话联系你,不然就联系你的紧急联系人,这时候亲属才知道吧;
或者找你买保险的人是你的朋友,关系很好,知道你出意外,关系很好会找你家人。
保佑你平安无事!
如果是小范围的个人意外,没有引发公众效应的,保险公司是没有办法知道他的客户是否出险。但是如果是比较大规模的,涉及意外人员较多的,比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以及道路交通事故涉及多人受伤的,上了媒体新闻的,保险公司会主动联系相关机构确定相关人员的身份,自动启动理赔程序。
我看很多人的留言,都是再说你不主动申请,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你的。其实这是一个误区,是对保险行业的一个误解。大家总是从个别保险拒赔案例上,说保险公司骗保,拒赔等,其实是片面的。保险公司作为金融机构,不是靠拒赔来挣钱的,还是要以销售出去更多的保单来作为收入的主要渠道。主动给予客户应得的理赔,帮助客户解决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获得更多客户的认可,从而销售更多的保单。毕竟发生风险要理赔的客户占少数,大部分客户都会平平安安的。
保险行业可以使用电子合同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就是专门是为了规范电子签名行为,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如果您在使用电子合同的时候不妨试用一下“微签”这个签署平台。微签可以将合同模板生成、合同审批、电子签章、合同收款、合同归档串起来,实现合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保险行业和其它行业一样,可以***用电子合同。
自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规范我国所有订立合同、契约行为的法律。《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对于书面合同的概念,《合同法》第11条是这样定义的: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由此看来,电子合同是被国家法律认可的的一种书面合同形式,是受法律保护的。
电子合同也越来越多地被社会大众接受和认可,在现代社会,随着信息通讯技术的不断更新换代,电子合同的应用也越来越普遍。
类似保单之类的合同,以电子合同的形式签署,更易于调阅,更易于传递,更易于保管,更易于携带,对双方履行合同来说更为方便。只要客户和保险公司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是双方合法真实意思的表达,双方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名笔迹是真实可辨的,该电子合同就是有效的合同。
老实说,我是很反感电子合同的。
说句不好听,像意外险和寿险,如果没有纸质合同统一存放,家属怎么知道申请理赔?知道电子合同可以打印出来,那为什么不在保障生效的时候一并给消费者保管纸质合同,这些垃圾保险公司有想钻空子的嫌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买意外保险有合同看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买意外保险有合同看吗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