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人生意外保险有必要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人生意外保险有必要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人身安全保险怎么样?
1、价格低不代表就好
有的人会认为:意外险价格低就越好,反正都会对自己进行保障。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因为意外险并不是对所有的意外负责,只是对签订的保单规定的责任内的意外事故进行负责。这样,一些意外险产品打价格战,就在保障范围内进行了缩小,如果购买时稍不注意,就会对自己造成影响。
2、因人而异
一般情况下,普通人购买一份额度适中的一般意外险就可以。而经常出差的人就比较适合交通意外险;热爱外出旅游的人士更适合选择旅游意外险。还有一些特定人群,比如儿童,对于意外伤害方面的保障需求较大。
人身安全包括很多方面,我们在遇到危险是,或者出现意外时,只要自身受到了伤害都叫做人身伤害。被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到伤害的发生,可理解为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事先所不能预见或无法预见的。或者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人事先能够预见到的,但由于被保险人的疏忽而没有预见到。
这类保险是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量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死亡、残疾、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
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是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和残疾,不负责疾病所致的死亡。
只要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发生在保险期内,而且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责任期限内,如90天、180天等)造成死亡残疾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
另外,在宣告死亡的情况下,可以在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订有失踪条款或在保险单上签注关于失踪的特别约定,规定被保险人确因意外伤害事故下落不明超过一定期限(如三个月、六个月等)时,视同被保险人死亡,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但如果被保险人以后生还,受领保险金的人应把保险金返还给保险人。
分别按照危险类别分和保险期限分,有以下几种分法。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可分为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和多年期意外伤害保险。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可分为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和特定意外伤害保险。
人身意外安全险,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为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而支出医疗费用或被保险人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将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
保障项目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
意外险即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
目前市面常见的意外伤害保险有:综合意外险、交通意外险、旅游意外险。
基本配置:综合意外险
综合意外险是保障范围最广,费用最高的意外险。任何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或残疾都在其保障范围内(除外责任不包括在内)。通常综合意外险可通过600元保费实现一年期约50万保额。多数产品可附加选择意外医疗、救护车费用等,保障内容越多保费越高。综合意外险作为意外险的基本配置,在此基础上大家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增加交通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等短期特定意外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人生意外保险有必要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人生意外保险有必要么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