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意外保险归哪个部门管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意外保险归哪个部门管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司给员工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员工受伤赔偿给谁?
归员工,《保险法》第三十九条:投保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所以,单位购买的团体人身意外险,虽然是单位购买但是保单利益直接归属职工个人,由保险公司直接赔偿给保单受益人,即被保险人或其家属。此外,个人在得到保险公司赔偿后,仍然有权向雇主索赔。如果职工继续向单位索赔,单位还是要赔偿给工人索赔款的。但如果工人是以报销医药费用形式向单位索赔,应该工人从各个渠道所报销的药费赔偿总和不超过所花费总药费数额。如果工人以其他名义比如精神损失费、失能补偿费等向单位索赔就不同了。如果单位直接购买的是雇主责任险,保险公司赔偿的保险金属于单位,则单位可以用其支付职工对雇主索赔的款项。扩展资料:意外保险的赔偿是不能替代工伤赔偿的,工伤赔偿也不能扣减意外保险的赔偿。详细如下:
1、意外保险不能替代工伤保险。意外保险是不能替代工伤保险的,它是企业给员工的***保障范畴,从本质上来说是员工的额外***,可以提前出企业对员工的人文关怀。
2、意外保险理赔金也不能冲抵企业对工伤员工的补偿。企业给员工缴纳了意外保险,企业是无权领取员工意外保险的赔偿金的,或者以理赔金来冲抵员工工伤的待遇。远东一旦出险后,意外保险的理赔金受益人是员工本人,不能是企业。
在上班时间出了意外,单位迟迟不给报人身意外保险费,该怎么办?
不是意外保险费,你首先得确定单位给没给你缴纳社会保险,如果保了,你要自己先到当地区级社保局的工伤管理科咨询,然后进行工伤鉴定,有了鉴定结果,你再有求单位处理。如果参加了社保就报保险,如果没参加就全部由单位负责赔偿。这里第一步,你要自己先到社保局的工伤管理科咨询,没人帮你办的,记住得自己去。第二步,单位不管,你拿着工伤鉴定结果,提起劳动仲裁,也在你去咨询的社保局,有个部门叫劳动仲裁委,其实就是另一个科室。
我最后的叮嘱就是,你没有知识,就勤快一点,没人帮你,你要自己努力。上述权利主张必须在发生工伤一年内,超期就没人管了。
企业给员工买的意外保险让员工自己承担符合劳动法吗?
如果工资足够多,这作法也未尝不可。但是正常讲这样的企业工资肯定达不到足够多,所以这作法有问题。再说如果五险都办了,这个意外险纯属个人选择的事,不必企业劳心的。所以我认为此事与劳动法关系不大,可能是企业没办社保,也可能是替保险公司销售保险。
很高兴能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人身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不是社保和公积金;法律上没有强制性,如果企业要求员工参加人身意外险,说明该公司制造运营是比较危险的工作,那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如果企业强制让员工,并且自己掏钱或者在工资代扣的方式买意外险,那企业属于违法行为,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给职工代扣代缴社会保险、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可以去劳动仲裁哪里咨询!我回答就这么多了,谢谢
说实话,企业给职工买的意外保险让职工自己承担,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必须货币化发放,不能出现克扣或者不按时发放工资的现象。不过,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给职工代扣代缴社会保险、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个人所得税等费用,法律没有规定的扣除就是违法。比如,劳保费用、服装费用等等。
如果用人单位克扣职工工资,来购买商业意外保险,这肯定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不过说是一回事,现实情况又是另一回事。商业意外保险,保障的是参保人——劳动者,受益人不可能是企业,只能是参保人的亲属。很多企业为职工参加商业意外保险,实际上就是一种企业***。因此,一些企业觉得自己不能受益,会转嫁劳动者承担,然后向劳动者收取费用。
我们要清楚,保险[_a***_]企业参保和职工本人参保是不一样的。职工本人参保,需要本人填写保单,因此取证还是比较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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