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吕梁城乡医疗保险补充协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吕梁城乡医疗保险补充协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坐标河南农村合作医疗费用250元,你们那收多少?
我也不知道大家注意没有,到医院住院看病如果两个人得的是一样的病,没交医保的花费两千,交过医保的会花伍千或会更多。現在很多人都说交医保的不少花钱,不交的不多花钱。
交费250元,年轻的能挣来,年老体弱的,哪来那么多线交。大概算了一下:七.八十岁的老人每人每月100元,一年一千弍佰元。所需费用:电费一年Ⅰ50元;话费200元;食用油2桶100元;面粉100元;菜每天2元一年700元;调料一年150元;馍馍、米、杂粮每天1.5元,一年5O0元;燃料一年400元;穿衣夏2身200元;冬秋2身300元;头疼感冒100元(大病住院费想都别想);其他的费用一年200元;医保250元。合计一下:3300多元!减去国家给的养老金1200元还需2100元。请问上级有关领导这2100元是去打工或是有其他的收入?或者是去向别人讨要?如此问题还望上级***,专家多多思考,给老人一个安享晚年的机会。别再让老人为了钱而煎熬到人生的终点站!
大家好,庄主是江西省上饶市这边,今年这边的缴费是260元每人,新农合一直在涨钱,对于一般农村老百姓来说已经成为不小的负担。初步看了一下从2005年到2008年,缴费标准是10元/人,之后持续上涨,从30元,50元,60元,一直上涨到去年每人180元,今年缴费则是变成260元/人。
有一些人群则是享受额外补贴,这类人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未成年残疾人、伤残等级为1、2级残疾人、优抚对象、符合政策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缴费标准基础上减免50元,特库供养人员和孤儿个人不缴费。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指由***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农合保险:当地有农业人口26.9万人。区、镇、村及农民个人每年共筹资326元。参合农民在区、镇医疗机构住院可获得50%~80%的补偿,门诊就医可获得40%的补偿,其中大病统筹最高封顶线可达20万元。
意外伤害保险:在解决了疾病的问题以后,苏州市想到的是,农民发生意外伤害的医药费由谁来买单?经过和商业保险公司协商,农民每人出10元,筹资及管理由农合经办机构承担,参合农民发生意外伤害,最多可以得到6万元的补偿。
特困医疗救助:相城区共有特困人员5000多名。除了***补偿让他们“无门槛”参合以外,发生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后,特困救助基金承担90%,个人只出10%就行了。
真是坑爹啊!我们这也是二百五。
自从2010年,全国开展新农合以来,新农合缴费都在涨价,从最初的10元涨到现在的250元。在不到十年的时间,足足涨了25倍。
我要问国家,你给农民的粮食价格涨了25倍了吗?农民的生活用品和农资产品突飞猛涨,以前十多元一袋的化肥,现在是一百多,以前一两元就能吃到的早点现在变成了十元。为啥农产品价格就是难涨价呢?还口口声声说要给农民增加收入,真的增收了吗?
既然没有给农民增收,为何新农合还要不停的在涨价,这完全不符合逻辑,怎么也想不通。农民种地收入是很微薄的,为了生活,他们选择了背井离乡到外地打工。有些地方出现了大量土地抛荒,说实在话农民的日子不好过,国家应该掂量掂量。
新农合涨了25倍,你问过农民没有,他们有何感受?他们愿意交吗?抉策者在推行一道政令之前,应该考虑普通大众的接受程度,而不是强加给老百姓。
说来说去,国家的每一道政令都是领工资的人在研究的,农民根本没有权利参与,什么专家教授根本不懂民生、民情。在这里我强烈建议,农民的事情应该让农民做主,让农民加入到政治决策当中去。只有这样才能制定更好、更符合老百姓的政策。
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变化解读
一、参保方面变化
城乡居民医保费每年缴纳一次,缴费时间原则上为每年的10月至12月,缴费次年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原个人[_a***_](家庭账户)余额,正常用于在乡镇卫生院或定点村卫生所(室)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通过家庭(个人)账户支付。2020年个人缴费250元,不再向参保居民个人账户分配资金。开展门诊统筹,参保居民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基金直接按比例限额报销(具体标准按上级文件执行),限当年使用,下年度不结转、不累计。
二、待遇方面变化
主要是大病保险医疗待遇。
一是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将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为1.1万元,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1.1万到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10万元以上部分,按70%的比例报销(原来标准为1.5万到5万报销50%,5万到10万报销60%,10万以上报70%)。年度内报销封顶线为40万元。
二是大病保险继续对农村贫困人口(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实行政策倾斜,农村贫困人口大病起付线降为0.55万元,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0.5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85%的比例报销;10万元以上部分按95%的比例报销。取消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年度内报销封顶线(原来0.75万到5万报80%,5万到10万报85%,10万以上报95%,限额40万)。
三是规范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按照国家规定,大病保险的支付范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致,为政策范围内(含规定的门诊重特大疾病,下同)医疗费用,不包含乙类药品、诊疗项目(含一次性医用材料)个人首先自付部分。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与大病保险的支付范围一致。规范后的大病保险待遇政策自2019年9月30日起开始执行。参保居民2019年9月30日(含30日当日)以后出院的,本次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规范后的大病保险待遇政策执行,以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再追溯报销。
灵宝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9月27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吕梁城乡医疗保险补充协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吕梁城乡医疗保险补充协议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