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意外保险用单位证明怎么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意外保险用单位证明怎么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面试的时候,招聘人员让我填过往公司的证明人和联系方式,该不该如实填写?
该如实填写。
如果新东家发现你在一件事上撒了谎,很可能会全盘否定你的所有表现。
还别说信息是***的,就算都是真的,接电话的对方一时没想起你来,都会影响你的求职印象。
所以说,如实填写信息,是必须且一定的。
--那万一他们去调查,发现我的一些“不想让他们知道的”事情,怎么办?
这就是我今天要和你说的第二个问题了:如何留下真信息,还不被“翻老底”?
面试前的准备,不仅包括自我介绍,技能经历等等。还要和几个要好的前同事、前领导打个招呼:“如果要我留过往公司联系人,我就写你了哈,帮我多说几句好话呗。”
这样,就算对方突然接到调查电话,也不会觉得太意外,一些都妥妥当当的。
【可问题是】当初我是和公司撕破脸出来的,哪里找“要好的”同事领导?
我一般不会如实写。原因并不是我不敢被他们做背景调查,而是我不太相信他们对档案的保密程度。
我所有证件的复印件,都会在证件内写上“仅限于XX使用”字样,避免被一证多用。不排除有一种可能,就是在复印时对方并没有任何歹意,但在某些时机,也许就能有其他用途呢?
还记得2010年,那时我入职了一家酒店,复印了自己的身份证。过了几个月后,有40%以上的同事都在说“我的账户上凭空出现了5张银行卡,都是X行的”,吓得我赶紧查了自己的账户,没有他们说的情况。后来这些同事向银行反馈,才发现是酒店内部人员和银行人员串通好,为了完成银行人员的任务,私自挪用同事的***办理。
不要说“现在的社会,怎么可能还有隐私”这样的话,我认为有些隐私,该保护还是要保护的。
做背景调查有很多方法,比如打公司的座机,也能找到我的信息。但如果我把电话填进去,对方将这些信息售卖的话,我不是成了罪人吗?要知道,我们填的那些联系人,都是领导级别,甚至是老板,这些信息可是非常有价值的。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这些企业很正直,不会售卖我们的信息。但他们也有可能会辞职,也有可能被其他人代替。如果不幸遇到一个对档案保密并不敏感的人,导致档案信息被泄露,我们也成了罪人。
求职者去公司应聘面试的时候,有些公司的应聘登记表上会要求求职者填写以前的工作经历、工作过的公司名称以及证明人和联系方式,其目的在于为可能的背景调查做准备。如实填写是应该的,在这方面没有必要撒谎,否则对自己的面试造成不利的影响。如果求职者不如实填写,或许面试官会认为求职者的过往工作经历存在问题或“猫腻”。
在填写过往公司的证明人和联系方式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在未经填写的证明人同意的情况下,不要填写证明人的手机号,因为这涉及到个人隐私的问题,所以联系方式应该填写原公司的座机电话或前台的座机电话。如果确实需要填写证明人的手机号码,则应事先与填写的证明人取得联系,获得他们的同意,再填写他们的手机号码。所填写的证明人尽量填写与自己关系比较好或者没有发生过矛盾的同事。
说实话,的确会遇到过往的有些公司在在求职者应聘的公司做背景调查的时候,会反映一些对求职者不利的情况。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求职者无论在哪家公司工作,都应尽量避免与公司发生矛盾,或者与公司的主要人员搞好关系,以免未来所应聘的公司在做背景调查的时候,原公司提供一些对求职者不利的信息,甚至会夸大求职者的负面信息,影响所应聘公司对求职者的好感。从长远来讲,其实这是一种“策略”。在职场上,不能说多个朋友多条路,但尽量不要与员工结下“冤仇”。
另外,填写完证明人和联系方式,面试结束后,最好给自己所填写的证明人提前打个电话、通个气,也让证明人有个心理准备,并请求他们为可能的背景调查多多善言。如果以前关系有过紧张和矛盾,也尽量在通气的时候道个歉、赔个不是,有利于自己的面试结果。
小结:我一直在给一些职场上的朋友提建议,无论在哪个公司工作,与公司的同事尽量搞好关系,不要与公司的同事发生冲突,因为谁也不知道未来会用到谁。即便发生冲突,也要在第一时间把冲突化解掉,别为将来留下“后患”。填写证明人和联系方式要真实,尽量填写公司座机电话;需要填写证明人手机的,要提前征得证明人的同意。面试结束后,也要在第一时间给证明人们打个招呼,这样对自己的背景调查有利。
首先,我会选择填写部分信息!比如王先生或者孙女士这样的称呼,但是联系电话什么的则不会填写毕竟那个是属于个人隐私,在没有征得别人同意的情况下泄露给别人是不可为的!
而且在第一次面试的时候我觉得没有必要提供别人的信息,毕竟这个时候你也不知道会不会被录取,就算你会被录取自己会不会去也是未知数,所以填写一些基本信息就可以了!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我很讨厌这种第一次面试需要填写个人信息表格的。毕竟个人简历已经包括了面试所需的绝大部分必要信息,比如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教育经历等,像什么家庭成员信息等我个人觉得没有必要再未确定雇佣关系的时候就提供,还有就是过往工作中上司的姓名和联系方式,这个属于个人隐私范畴,不能轻易地泄露出去!
我感觉这样的招聘方是想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获取或套取个人信息,如果你真的提供了真实的信息,那么他们就可以背后联系,有可能是为了挖人,也有可能会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骚扰!
如果是面试通过,需要进行背景调查,还是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再提供给公司人事部门吧,如果有可能尽量提供座机,当然很多公司也希望提供座机,毕竟***的机会会小一些!
在这个个人信息被屡屡泄露贩卖的年代,没个人都在信息的浪潮里裸泳,但是我们依旧需要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的隐私,也不要轻易被被人套取别人的隐私!
一位朋友跳槽到新公司,面试很顺利。最后Hr问是否愿意将原单位人力和同事的联系方式留下,朋友直接答应了,人力部门也确实打电话过去做了调查。因为面试中他直接对话了直属上司和公司董事长,直属上司明确表示工资不会讨价还价,董事长更不会管工资这事情。所以他认为调查只是形式。然而,事实证明他错了。工资比预想的要少一点;其次,他的基础薪酬跟原来一样分成了三份。他问人力,不是说工资这块不变动了么?人力非常简单粗暴的回答,老板们不懂,这块是我们负责!
可见,不管找工作的过程多么顺利,为了保护自己还是要留一手。那到底应不应该留下真实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呢?我想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工作稳定的原因都差不多,离职的理由千奇百怪。从找工作到正式入职,求职者都相对被动。若是由于混的不好等负面原因,奉劝各位还是不要留下真实的联络信息。千万不要以为自己的诚信能够换来对方信任,新单位大半儿会相信上家公司的评价。
Hr们其实对员工离职的原因心理还是很清楚的。如果矛盾没有公开化、大家都相互理解,那就是和平分手,同事们没有必要去埋汰别人。这样留下平时关系好的人力和同事的联系方式还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很简单的离职搞成了手撕大战,那最好还是不要给新公司调查的机会,可定不会有好下场。
***如一个人买了意外险,结果闯红灯出了***致残或致死,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吗?有什么依据?
首先第一点交强险肯定赔付的,在交强险限额之内赔付,这个无需质疑,这是交强险的特点,赔付额度不高,是无条件赔付的。商业险就要看具体条款了,一般来说闯红灯不属于免责条款,但是如果保险公司掌握了是故意***而闯红灯的证据是拒赔的。而如果意外保单是长期保单,那么有效保单二年以后***也是要赔偿的。保险公司不会惜赔,不会故意拒赔,一切都是在合同条款之内赔付。对理赔有疑问的可以呼我。
不会赔偿的
意外险的定义是因为和主观意愿无关,遭遇突***况,而导致意外造成的伤害
首先,闯红灯本来就是一种违规行为,肯定是有危害的,在这个过程中造成的意外,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正常情况下是可以赔的,因为保险人虽有过错,但并不属于保险公司责任免除范围。
行人闯红灯,这个确实不对,但在实际的事故认定中,机动车大多能找出责任,比如车速过快、路口没减速、过路口没有观察四周等等。谁开车可能都有这个问题。
所以,虽然行人闯红灯不对,但只要机动车被认定有责任,就可以构成意外险的赔付条件。
只要行人不是主观想***、不是精神失常、不是躲避抓捕,闯红灯被撞死一般是可以赔的。
理赔顺序大致是:
1、出事故之后,交警来到现场,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责任分担比例;
2、对方机动车车主申请交强险(至少能赔付10000元给死者),如果还上了第三方责任险,可以一并申请理赔;
3、死者家属将交警的认定书、死亡报告及其他证明,提交保险公司;
4、保险公司进行核保,提出异议,要求补充说明或提交其他证明文件,如无异议,进行保险金赔付。
谢邀。单凭题目描述,缺乏细节背景,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角度,这将是一个很具争议的问题。可以预见的实操过程中遇到的纠结可能在于以下两点:
1. 闯红灯是否是本意行为,从而符合意外的定义?
2. 闯红灯是否是故意行为、违法行为,从而不属于除外责任?
梳理闯红灯和意外险赔付的问题,从下面几个角度回答:
一. 意外险赔偿依据是什么?
1. “意外”的定义
——突发的
——外来的
——非本意的
——非疾病的
主动闯红灯一般不会理赔,理由其它回答者都说得比较清楚了。具体可以参考购买的意外险里的“责任免除”部分。
但是,如果是因为[_a***_]系统失灵或其它不可抗因素导致的被迫闯红灯造成的意外伤害,那是会赔的。
总之,关键词是“非本意”。
刚开始做保险怎么发朋友圈介绍?
首先感谢邀请。
1、不要天天发朋友圈,现在跟刚开始用微信时候不一样了,周围朋友会屏蔽你的朋友圈的。
2、简单易懂,偶尔发一下,最主要让你身边朋友知道你在做什么就可以。
3、每位朋友要提倡引导健康有序自律的朋友圈功能。把优点发挥到极致。
希望我的的分享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
感谢邀请
以前我在做卖方理财师的时候,最终的目标是销售手上的产品,所以我会不断的拜访同一个准客户,直到打动他。
后来做了买方顾问,我明白我唯一需要销售的,只有自己的专业时间。于是我开始用“单位时间利润”来衡量,我该在一个准客户身上放多少精力。
我不会因为签了一单大的生意而喜出望外,也不会因为谈了很久却没结果而懊恼。
做保险首先要专业。
给你讲一个故事吧,希望对你有启发。
一个地级市的银行的小伙子的故事。他就是为银行卖理财产品的。如果他直奔目标,那就该像保险公司的推销员一样去扫楼,挨门挨户敲门。谁都知道这一套没用的。
他怎么干?他先想,客户最集中的地方在哪里啊?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那难道去广场舞场地那里去摆个摊吗?不行,那跟扫楼没啥区别,还是没有信用。人家凭什么相信你。
这小伙子想了个办法,拿着数码相机,以一个摄影爱好者的身份,给大爷大妈们拍照片,而且拍得特别认真。
你想,广场舞在大爷大妈们心里是何等地位,突然冒出一个小伙子来记录这个美妙的时刻,他们当然高兴,而且还一定会朝这个小伙子要照片。这时小伙子就会说,没问题,但是,我的照片存在储存卡里,卡又不能给您,要不我到您家,给你拷贝到电脑里吧。好了,这就有了一个上门的机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意外保险用单位证明怎么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意外保险用单位证明怎么写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