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成都城乡医疗保险跨省转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成都城乡医疗保险跨省转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四川省医保异地转移政策?
1、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参保单位或人员携带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
2、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3、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4、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5、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内完成终止参保人参保手续,以及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
6、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个人账户余额后的日内办结转入手续。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怎么换城市?
基本医疗保险转移需要的手续如下:
1、转出人员办理时需带《接收函》及 身份证。
2、转入人员:
(1)到转入地开具接收函(跨省转移的要带回对方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医疗参保缴费凭证”);
(2) 凭接收函到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跨市转移的流程如下
1、发凭证
当你要离开这个城市,且肯定不会再回到这个城市就业的时候,可以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一张你的参保凭证。
凭证主要记录三项关键的信息:
一是你在当地参保的起始时间;
医保迁出省后还能再迁回来吗?
不能转回来的。
首先医疗保险并不支持异地转移,且只能在购买地消费使用和享受报销待遇。在统筹区域内可以随便办理转移关系,而在非统筹区域,转移社保中,只能转移养老保险,且只能往户口所在地社保局转入,因此,如果说你的户口是当地,是可以办理转移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
医保异地转移最新规定?
7月1日起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原就业地同险种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继今年1月基本养老关系在全国范围实现跨省转移后,7月1日起,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也将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跨省转移接续。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四川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作出相关规定。
按照《办法》,流动就业人员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在原就业地同险种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此外,农村户籍人员中止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按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首先确定你的医保身份,是居民还是职工。
然后到你的参保地医保管理部门了解程序并申请异地就医。
第三凭参保地的介绍信或异地医保就医转诊单,去你就医目的地的医保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如果获得同意,目的地医保管理部门会发一个新的医保卡(异地就医卡),就可以在目的地医院看病了。
1、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一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一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一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成都城乡医疗保险跨省转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成都城乡医疗保险跨省转移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