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您尚未参加社会保险服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您尚未参加社会保险服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司前几年没给员工交社保,怎么办?
不过你要提前做好准备,因为补缴社保,到时候可能会从你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费用,因为社保缴费是需要公司和个人两个主体共同缴纳的。
如果你个人觉得这种方法不太适合,或者不想出这笔钱,那就只能和领导沟通,看能不能拿到相关的补贴。
总之,这两种方法是目前应对你这种情况比较贴合实际也是最有用的,不过最终还是看你自己的选择。
社保是强制险,公司必须要为员工购买,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给你交社保,若公司没有买社保或没有按实际工工资交社保,员工可以向社保局要求公司补交过去2年的社保,但员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交社保,仲裁委会以此事不是仲裁委的受理范围,不会处理。 没有买社保,深圳的实践做法是员工不能直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员工要发函给公司,要求公司补交社保,若公司在一个月内没有补交,员工再可以以此提出离职, 要求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
1、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法律赋予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用书面通知,不用提前通知。并且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话还应当支付两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2、劳动者有权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详见拙作《《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三)》齐精智律师解读》)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应予受理。在本条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劳动仲裁机构和***一般对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将未缴纳的社保直接补偿给劳动者的请求,予以驳回。而对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的请求虽会支持,但由于社保机构明确不办理补交业务,导致劳动者的诉求在实质上是无法实现的。
很多公司是进厂后,不会主动给你买社保,要求你写申请,又要经过一大堆流程程序,很多人想买但是又这么繁琐流程,嫌弃麻烦,公司就是喜欢这样的,钻空子就没给买,即使是去劳动局仲裁申述,公司也会说员工没有申请没有要求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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